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1〕1号)精神,积极响应全省粮食流通“6332”行动计划,推动我市粮食流通产业跨越式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粮食市、县长负责制。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工作,不仅在粮食生产领域出台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资直补等政策,而且在粮食流通领域出台了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及油菜籽托市收购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十一五”期间,我市共收购最低收购价粮食80万吨,油菜籽 10万吨,促进农民增收1.2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加速推进,对粮食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性,继续落实好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及油菜籽托市收购政策,切实维护农民的种粮收益。要加速融入苏浙沪主销区步伐,加大产销衔接力度,以市场指导生产,加快全市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和品种优化,提高粮油种植效益。要认真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区长负责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粮食生产、流通和安全负总责。
二、不断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截止2010年底,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储备粮规模已经建立,增强了政府调控粮食市场能力。当前,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储备粮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把储备粮保管费用、利息、轮换费用等各项补贴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制定和完善储备粮管理办法,确保储备粮购得进、管得好、调得出、用得上。“十二五”期间,各县市区要将食用植物油和成品粮的储备纳入工作计划,按照供应人口10天和半个月的消费量分别建立成品粮、食用植物油储备。此外,各地要完善粮油应急管理办法,建立应急加工、储运、供应网络系统,完善应急机制。对指定承担应急任务的企业进行挂牌确认,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的补贴。要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信息网络建设,加大对粮食市场价格、粮油库存动态的信息采集力度,做到情况明、信息准、上报及时。
三、强力推动全市粮食流通产业跨越式发展。“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安徽粮食产业“2000亿跨越工程”,即到“十二五”末全省粮油加工产值达到2000亿元以上;市委市政府提出我市农产品加工产值要达到600亿元。对此,各地要认真制定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市粮油加工总产值要确保突破100亿元,力争达到120亿元;培育1个国家级粮油龙头企业,10个省级粮油龙头企业;新增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10家,超十亿元企业3家;打造1个国家级、3个省级知名粮油品牌。各地要抓住国家对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逐年加大的政策机遇,以宣城市产业园区为重点,新建一批高标准、现代化的粮食仓储设施和物流中心,全面提升粮食基础设施水平。要加快推进现有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转型升级,鼓励精深加工和技术创新,提高粮食加工产品的附加值。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实力强、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粮油精深加工项目。同时,要充分利用我市粮食基础设施好、区位优势明显、自然生态环境好的有利条件,鼓励粮油加工企业向“田头”延伸,建设一批绿色产品、无公害粮油生产基地,提高我市粮油在全国尤其是长三角地区市场的知名度和占有率。
四、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粮食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各地要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粮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粮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把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动粮食流通产业跨越式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及油菜籽托市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折不扣地兑现惠农政策。要进一步加大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真正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承担起政策性业务和市场调控主要载体的职责。各县市区要加大对粮食工作的投入,切实帮助粮食部门解决人员少、工作经费紧张、行政职能弱化等困难和问题。尤其是要认真兑现国家和省已经出台的“退城进郊”园区发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营造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