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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产品加工技术对接活动的通知(农办加[20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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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3-25 16:41:15  来源:农业部办公厅  浏览次数:862
核心提示:为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升级,搭建科研院所与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学研技术交流平台,促进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今年我部继续在北京、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云南、贵州、青海、青岛开展农产品加工技术对接活动。
发布单位
农业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农办加[2014]8号
发布日期 2014-03-2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
 
  为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升级,搭建科研院所与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学研技术交流平台,促进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今年我部继续在北京、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云南、贵州、青海、青岛开展农产品加工技术对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目标,聚焦重点,集成技术,集中力量,强化合作,大力推进“产学研推用”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建立一支靠得住、用得上、可依托的技术创新和推广队伍,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和关键设备,加快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能力提升,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技术对接活动方案。各地要根据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瞄准企业需求,准确定位对接活动主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定位准确、措施有力。
 
  (二)征集技术需求。各地要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在了解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难题与需求基础上,组织科研单位筛选关键共性技术成果,在对接活动中重点推介,切实提升对接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技术对接方式。技术对接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对于共性技术需求,可通过现场会、成果推介会,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专家现场答疑等形式,组织专家和企业对接。对于企业的特殊技术需求,可组织有关专家服务团,深入生产一线,实地解决技术难题。
 
  (四)跟踪技术对接成果。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和相关科研单位要加强成果转化跟踪服务,及时总结成效和经验,切实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技术转化取得实效。
 
  三、具体要求
 
  (一)各地要围绕当地对接活动主题,积极征集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加工合作社等急需解决的技术需求,填写《农产品加工技术需求征集表》(附件1),分类汇总后于活动举办前两个月报送我部农产品加工局。
 
  (二)各地要积极配合农业部规划设计院农产品加工工程研究所开展专家跟踪服务活动,围绕优势特色产业,选择部分企业实地指导生产中的技术问题,编写产业调研报告及技术难题问答手册。
 
  (三)各地要在对接活动前一个月将活动方案报送我部农产品加工局。方案要明确对接领域、重点技术和举办时间、活动日程,确定参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农产品加工合作社名单,每次活动参加企业和农产品加工合作社不少于100家。各地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强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力。对接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将对接活动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地方媒体报道材料(报纸、网上新闻)报送至农产品加工局科技处存档。
 
  四、其他事项
 
  请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加紧编制活动实施方案(附件2),于2014年4月15日前报送我部农产品加工局。文字材料请寄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科技处(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邮编:100125)。电子版发送至nybncpjg@163.com。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加工所具体负责对接活动的协调与服务,请各单位就活动进展有关事宜及时与我局及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产品加工所沟通。
 
  联系方式:
 
  1.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科技处姜倩
 
  联系电话:010-59192712
 
  2.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产品加工所杨琴
 
  联系电话:010-59192790
 
     附件下载:1.农产品加工技术需求征集表
 
  2.2014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农产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3月21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业 农产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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