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整合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请示》(融政综〔2013〕3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你市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整合方案,即:新设福清市宏路明辉牲畜定点屠宰场、江镜南鑫牲畜定点屠宰场、海口海桥食品站,阳下、新厝、渔溪、宏路、镜洋、东张、一都等镇原有的7家屠宰场(点)整合至宏路明辉牲畜定点屠宰场;龙田、高山、三山、港头、江阴、江镜等镇原有的6家屠宰场(点)整合至江镜南鑫牲畜定点屠宰场,城头、龙江、海口镇原有的3家屠宰场(点)整合至海口海桥食品站。
2.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有关定点屠宰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强化上述项目屠宰质量监管,确保肉类市场食品安全。
此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