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农业农村部新规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管理

农业农村部新规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管理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5 13:59:5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49
核心提示: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 2024 年第 2 号部令,正式出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流程,全面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 2024 年第 2 号部令,正式出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流程,全面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规定》明确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的一系列关键原则与流程。从申请环节起,要求申请人遵循国家产业政策与地方屠宰行业规划,具备畜牧法及屠宰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条件。在选址阶段,需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紧密协作,依程序获取各级部门对选址合规性的确认,确保项目契合区域发展蓝图。建设竣工后,申请人应提交涵盖水质报告、厂区及车间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人员资质证明、无害化处理方案等多方面的详尽材料,接受严格审查。

审查工作由设区的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协同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依据行业规范对厂房设施、工艺技术、人员配备等进行材料与现场的双重核查,并综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要求的厂(场)颁发证书与标志牌,不符合的予以书面说明。

在后续管理方面,《规定》针对厂(场)名称、法人、地址变更,迁址重建,信息填报,歇业停业及证书注销等情形制定了细致规则。强调企业如实申报信息的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证书的行为予以严厉惩戒,包括警告、限制再次申请期限及行政处罚等措施,有力保障审查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9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