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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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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3-12 14:25:18  来源: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987
核心提示:经研究,我局决定在今年“3·15”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发布单位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沪质技监办〔2014〕94号
发布日期 2014-03-0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hzj.gov.cn/art/2014/3/5/art_21541_14656.html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我局决定在今年“3·15”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维权365 质监在行动
 
  二、活动目的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深入推进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建设的关键一年。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巩固和发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服务国家战略,以“聚焦产业转型”、“服务民生持续改善”、“推进城市节能减排”、“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保城市安全运行”五大板块为重点,全方位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努力为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三、活动内容
 
  (一)结合“双打”、“质检利剑”等专项行动开展执法打假活动。“3.15”活动期间,集中开展执法打假活动,将“双打”专项行动、“质检利剑”执法打假行动与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加大对小家电、低压电器、燃气灶具、建材、汽配、儿童玩具等产品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不法行为。
 
  (二)开展对过度包装产品的专项检查。在前期开展过度包装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市场上涉嫌过度包装的产品进行排摸,加大对《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的执行和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市民抵制过度包装产品意识。
 
  (三)开展缺陷汽车召回及汽车三包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对相关汽车召回活动和三包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进相关行业内部进一步加强质量诚信建设。
 
  (四)开展“十个最有用的质量习惯”征集评选活动。3-4月,通过媒体向广大市民征集“有用的质量习惯”;5-6月,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到的内容进行分类、评选,形成相对集中的“质量习惯”;7-8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评选出“十个最有用的质量习惯”,9月,正式公布并进行重点宣传。
 
  (五)公布一批监督抽查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 “3.15”前后,集中公告一批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引导消费;发布皮鞋、皮革服装、电池动力玩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召开不合格产品质量分析会,通报相关产品质量状况,分析不合格原因,视情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督促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六)开展餐饮企业计量专项检查。组织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对辖区内餐饮一条街以及规模较大、品牌或连锁经营餐饮企业等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开展计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检定周期电子秤和破坏电子秤计量准确度的计量违法行为。对于利用电子秤作弊等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
 
  (七)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4年4月1日实施)系列宣贯活动。通过上海质监政务微博,发布系列知识问答,宣传有机产品相关的基本知识、维权途径、法律法规。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有机产品知识小册子(电子版),供市民免费下载阅览。并组织对本市50余家生产企业和20余家商超和专卖店逐步开展相关负责人培训。
 
  (八)开展涉及民生和社会领域的国际、国内相关地方标准宣贯互动。举行涉及民生的内燃机国际标准发布和宣贯会;举行室内空气净化治理服务标准宣贯会;在本市电力系统开展电能计量差错地方标准宣贯工作。
 
  (九)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上海市中小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讲座等方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活动;发布2013年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报告;结合推进上海自贸区建设,举办电梯远程监控试点和电梯责任保险试点启动仪式;发布2013年下半年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评价情况和相关“黑名单”。
 
  (十)开展系列质量服务活动。举行上海市场空气净化器顾客满意度测评动员会;走进社区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受理产品质量咨询申诉举报服务,并宣传12365的服务特色;组织质检机构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咨询受理、免费珠宝鉴定、免费清洗贵金属制品、免费小修小检血压计等各项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协同作战,统一思想。共同做好“3.15”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丰富和创新“3.15”活动的内容和载体,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单位应由专人组成“3·15”系列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安排和筹备开展活动相关事宜。要开展好消费者质量维权公益志愿服务,落实志愿者进工厂、进校区、进园区、进社区、进商区活动。
 
  (二)精心策划,重在落实。扎实开展各类惠民、便民举措,积极推进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建设质量诚信体系,有力净化市场秩序,不断完善维权机制,全心全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耐心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做到群众咨询有解答,群众投诉有解决,群众满意度有提升。各技术机构要统筹安排,在技术专家、装备展示、技术问题解答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还应积极参加所在区域相关部门组织的“3·15”活动,联合行动,强化协作,共同营造良好的维权氛围。
 
  (三)系统合作,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部署,立足技术公信力,突出宣传质量技监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质量”与“效益”的积极作用,策划组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积极联动区(县)级媒体和市级媒体加强宣传攻势,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和社会关注度。通过对本次3.15系列活动的具体报道,加强公众对质量技监工作的认知,提升质量技监正面形象。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市质量技监稽查总队、市食监所、市纤检所应于3月10日、3月24日前分别将本单位“3·15”活动方案、“3·15”活动总结报市质量技监局新闻宣传中心。
 
  联系人:黄琳 殷婧宜联系电话:54266329、54263723
 
  RTX:6386   3698    电子邮箱:bangong1@shzj.gov.cn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3月5日
 地区: 上海 
 标签: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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