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出台的"三品一械"广告合规指引,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发布提出了明确规范要求,为消费者筑起了一道安全防线。
根据新规,所有"三品一械"广告必须经过严格审查,未经批准不得发布。广告内容必须与产品说明书完全一致,不得夸大功效或隐瞒风险。其中,处方药和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广告只能在专业医学刊物发布,不得在大众媒体变相宣传。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显著标明"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需注明适用人群和使用指导。
新规特别强调,广告不得制造"健康焦虑",不得使用专家、患者等形象作推荐证明,更不得暗示产品"安全无毒副作用"。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明确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相关广告。同时严禁以健康讲座、养生节目等形式变相打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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