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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管理体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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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2-28 10:50:46  来源:庆云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701
核心提示:根据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鲁政发〔2013〕24号),全省工商、质监部门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管工作,经12月23日召开的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庆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庆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单位
庆云县人民政府
庆云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12-3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qingyun.gov.cn/n2418873/n2419030/n2419790/n2472229/c12621919/content.html
庆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鲁政发〔2013〕24号),全省工商、质监部门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管工作,经12月23日召开的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庆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庆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两部门主要职责是:县工商局主要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县质监局主要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其“三定”规定另行印发。
 
  庆云县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0日
 地区: 山东 
 标签: 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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