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四川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办法》,2025年1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明确管理职责与分级标准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规范、指导检查,市县局负责具体工作。食品销售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B、C、D 四级,结合静态(经营面积、种类、方式等)和动态(自查、人员管理等)风险因素,以百分制计算分值确定等级,静态 40 分、动态 60 分,分值和越高风险越高。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大型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按 D 级管理,中小型总部不低于 C 级。
规范评定程序与结果应用
每两年至少评定一次并动态调整。依相关分值表计分确定静态、动态风险分值并累加得总风险等级,结合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调整。监管部门依风险等级定检查频次、内容、方式,A 级可 “双随机” 抽查,B 级每年至少 1 - 2 次,C 级至少 2 - 3 次,D 级至少 3 - 4 次,且每两年全覆盖检查一次。风险等级为 D 级的食品小经营店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食品销售经营者需公示等级,D 级要季度报告自查结果,监管部门据此确定监管重点。
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基层监管部门精准监管,合理分配资源,促使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适应行业发展,应对风险挑战,推动食品销售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