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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走私冻肉产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琼食药监食产〔20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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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2-18 10:49:01  来源: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114
核心提示:为加强维护我省冻肉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走私冻肉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事项通知。
发布单位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琼食药监食产〔2014〕5号
发布日期 2014-02-1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hifda.gov.cn/web/default/article_zxzx.jsp?articleId=31948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局:
 
  在今年召开的我省两会上,民革海南省委员会向省政协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走私冻肉产品的打击力度维护食品安全的建议》,反映我省走私冻肉问题突出,并指出了我省冻肉走私现状及监管中出现的问题。为加强维护我省冻肉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走私冻肉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管重点。要以港口、码头、火车站和市区周边冷冻库为重点区域,以冻肉批发商、零售商、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单位,以肉制品厂、农贸市场、餐饮酒店等为重点场所进行重点监管,逐家逐户进行排查,造册登记。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冻肉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的监管,重点检查进口冻肉有无合法进口证明和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在日常监管中,加大市场巡查频次,加大抽查检查力度。
 
  二、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冻肉经营户采购和销售走私肉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食品生产和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走私肉及使用病死畜禽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户,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提升其食品安全意识,要求其严把进货关,坚决杜绝采购、使用或销售无合法进口证明、无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的冻肉产品。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县局要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工作总结和《开展严厉打击走私冻肉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于3月10日前上报省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处,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联系电话:66832960,传真:66832515。
 
  附件:开展严厉打击走私冻肉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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