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各直属分局:
按照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要求,食品流通与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职责已经划入我局。我局对市工商局制定的《 北京市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规范(试行)》(京工商发〔2013〕40号)予以了修订,2013年12月23日经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十八次局长办公会领导集体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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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京食药监食餐〔2013〕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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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3-12-31 | 生效日期 | 2014-01-06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15-11-01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废止依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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