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项目的公告(辽食药监公告〔2013〕8号)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项目的公告(辽食药监公告〔2013〕8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1-06 16:26:44  来源: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38
核心提示: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项目,共17大类31个品种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工作由省局组织实施调整为由各市、县(市、区)食品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辽食药监公告〔2013〕8号
发布日期 2013-12-27 生效日期 2013-12-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lnfda.gov.cn/CL0999/15689.html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9号),现就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项目(第一批)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4年1月1日起,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黄酒)、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共17大类31个品种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工作由省局组织实施调整为由各市、县(市、区)食品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实施(部分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除外)。其中县(市)域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审批由县(市)局负责,市及市辖区的审批项目范围由市局确定。
 
  特此公告。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27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95)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1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