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府办〔2013〕11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印章
原“海南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和海南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废止,现启用“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和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章。(见启用、废止印章样式)。
二、办公地点
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邮编:570216
电话:0898-66832650、66832652、66832653
传真:0898-66832651
附件:启用、废止印章样式(注:原网站无法下载)
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