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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3〕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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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1-01 14:31: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浏览次数:3488
核心提示:《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北海市人民政府
北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北政办〔2013〕207号
发布日期 2013-10-2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bhxxgk.beihai.gov.cn:8080/govinfo/documentAction.do?method=toDocView&docId=e92f286a-751d-4e7d-8588-a0e035cf5413&moduleId=8a8080d8308d3cdf01308d662f0c010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0月29日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改革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3〕48 号,以下简称《广西实施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12 号,以下简称《自治区局“三定”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部署,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通过改革着力解决食品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充实和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实现食品药品全程无缝监管,逐步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构筑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提高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按照上级的要求,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于2013年底前完成,12月中旬实现自治区、市、县区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职能、人员同步交接。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详见北政办〔2013〕162号文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督查指导组和后勤保障组,具体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组: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的组织协调,有关文件起草、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督查指导组:负责对县、区机构改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后勤保障组:负责机构改革所需经费和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县、区及时做好新机构经费预算调整工作,落实办公条件。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落实机构,强化领导。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来推进。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有关市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组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县(区)长和分管副县(区)长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本级组织、监察、机构编制、公安、财政、人社、住建、农业、商务、卫生、审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法制、水产畜牧兽医、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和新闻办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推进本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工作。各县、区要在10月30日前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将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安排:2013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二)学习政策,明确任务。
 
  召开各相关单位的机构改革培训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相关文件、会议和自治区领导在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区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培训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广泛培训,学习政策,准确把握,深刻理解,明确任务,扎实抓好机构改革各项集体工作任务的落实。
 
  时间安排:2013年11月2日前完成。
 
  (三)调查研究,掌握情况。
 
  由市编办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围绕机构改革的有关问题到各县区和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进行深入调研,调查摸底,掌握各县区、乡镇(街道)具体情况,弄清机构编制现状和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县区、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也要同步开展调研工作。必要时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到机构改革推进先进的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
 
  时间安排:2013年11月10日前完成。
 
  (四)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1.拟定初步方案。在深入调查和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编办根据《广西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局“三定”方案》等文件精神,把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工作与贯彻落实北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相结合,着力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监管责任,进行整体设计,拟定《北海市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在广泛征求各县区及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分别提交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各县区的实施方案和“三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同时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安排: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
 
  2.审定印发实施方案。经过充分酝酿和讨论、修改、定稿,正式印发《北海市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县区同时印发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安排:2013年11月20日前完成。
 
  3.审定印发“三定”方案。根据《北海市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11月30日前拟定、印发市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12月10日前拟定、印发县区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落实新机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和办公经费,确保机构组建后能正常运行,履行职责。
 
  时间安排:2013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五)督查指导,交接职能。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稳步实施,于12月中旬完成新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监管机构组建及职能交接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了解人员、资产划转情况,加强协调指导,促进改革工作有序、平稳、按时推进。
 
  时间安排:2013年12月15日前完成。
 
  (六)总结评估,巩固成果。
 
  各相关单位对职能、人员、资产移交情况进行自查,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市直各相关改革单位和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机构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改革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
 
  时间安排:2013年12月28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此次改革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方面对体制改革的期待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要对本区域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负总责,把机构改革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改革领导小组组成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按照改革时间节点和路线图推进,切实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确保职能、机构、队伍、装备等及时划转到位,充实到位,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有序衔接。
 
  (二)协调配合,平稳过渡。
 
  改革过渡期间,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和药品监管责任仍由原部门承担,各司其责,按既定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协作,切实做好监管职能调整和人、财、物划转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同时,要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工作平稳有序,确保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导。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严禁在体制改革过程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要加强对部门资产和账户的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各有关部门和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加大支持力度,为各地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改革的目的、任务和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注重信息报送,建立通报机制。
 
  实行每周报告制度。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机构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注意收集有关工作信息。各县区于每周一上午下班前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一周本辖区改革工作动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编印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确保市、县区机构改革同步实施,促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平衡发展。
 
 地区: 广西 
 标签: 工作方案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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