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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食药监协〔201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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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0-11 15:18:52  来源: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79
核心提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创建安全放心的餐饮食品消费环境,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7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实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豫食药监协〔2012〕210号
发布日期 2012-06-2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hda.gov.cn/CL0568/10199.html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74号)精神,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创建安全放心的餐饮食品消费环境,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7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餐饮消费环节奶、肉、菜、豆制品安全为目标,在全省开展奶、肉、菜、豆制品四大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达标创优工作。坚持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分工负责与密切配合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打击伪劣与服务创优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各项目标,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信心,努力开创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一) 严格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确保餐饮单位采购的奶、肉、菜、豆制品可追溯。
 
  (二)严格执行餐饮安全操作规范,保证餐饮单位加工的奶、肉、菜、豆制品的安全。
 
  (三)开展达标创优活动,推进餐饮服务食品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提升人民群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度。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奶、肉、菜、豆制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
 
  (二)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严厉打击食品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
 
  (三)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把奶、肉、菜、豆制品列为今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必检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或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四、工作安排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按治理整顿和达标创优两大主题、四个阶段组织推进。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6月11日—6月30日)
 
  在报纸和网站等媒体上宣传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主要内容,动员人民群众关心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标准,分类制定达标创优标准,为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做好充分准备。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于2012年7月5日前将方案和工作联络员名单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第二阶段:治理整顿阶段(2012年7月1日—11月15日)
 
  1.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部署餐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台账,以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豆制品为重点,对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存放加工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2.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重点、进度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全面推进。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增加抽检频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3.认真宣传贯彻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达标创优标准,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
 
  4.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底前要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书面报送一次。省局将组织对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实施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适时公布检查结果。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6日—11月30日)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餐饮服务环节 “四大放心”工程实施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省局。
 
  (四)第四阶段:达标创优阶段(2012年12月1日-2013年1月15日)。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的重要意义,成立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以李广胜局长为组长、 吴希悦副巡视员为副组长的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协调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追究制,强化领导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因工作不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较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抓好协作配合。全省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食安办、农业、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享监管信息,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对在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环节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四)完善工作措施。各地要根据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强力推进“四大放心”工程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12331等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五)加大宣传力度。全省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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