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市保健食品经营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长食药监发[2012]80号)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市保健食品经营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长食药监发[2012]8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9-18 15:35:50  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92
核心提示:为规范我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以及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沙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长食药监[2011]29号)《关于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就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管理相关事项通知。
发布单位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长食药监发[2012]80号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changsha.gov.cn/xxgk/gfxwj/szfgzbm/sspypjgj/201211/t20121108_397680.html
  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为规范我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以及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沙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长食药监[2011]29号)《关于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就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沙市辖区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下列对象均应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登记。
 
  1、保健食品经营公司、门店;
 
  2、兼营保健食品的商场、超市、公司和门店;
 
  3、在互联网上经营保健食品的;
 
  4、保健食品直销企业、直销人员;
 
  5、其他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二、长沙县、望城区、宁乡县、浏阳市辖区范围内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人到当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其他区域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人到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三、目前已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备案登记。
 
  新开办保健食品经营的企业和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个人必须先行办理备案登记后,再到相关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013年元月1日后,凡未办理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而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可登陆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cssfda.gov.cn/—电子政务—相关表格下载—第32项)查询,申请人可在网上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备齐资料向指定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办理。也可直接到指定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
 
  五、联系方式: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福区营
 
  盘路戥子桥69号)。联系人:石倩  联系电话0731-82581043或82581003。
 
  长沙县:电话84015759    传真 84015748
 
  望城区:电话88056315    传真 88056315
 
  宁乡县:电话 82378315    传真 82378315
 
  浏阳市:电话 83661388    传真 83664598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7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