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秋、国庆佳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公众饮食安全保障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餐饮安全监管责任
“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大、餐饮消费旺盛、群体性聚餐激增,既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高发的特殊时段。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结合节日消费特点及当地实际,及早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消除监管盲点,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两节”期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稳定。
二、扎实开展餐饮安全风险自查和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诚信经营,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餐饮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制定事故处置方案,认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突出监管重点,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承办集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高速公路沿线餐饮服务单位、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贮存保管、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以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食用油、月饼等节日消费量大、食品安全风险高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和抽检频次。对于“两节”期间举办的重大活动,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提前介入,靠前谋划,认真落实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单位和监管部门责任,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三、积极构建餐饮安全社会共治局面
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举办咨询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大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常识,根据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出消费警示,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引导人民群众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安全消费,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监督,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积极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餐饮安全监管,提高餐饮单位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工作
切实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意识,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确保信息畅通。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密切关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及时收集、全面分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认真答复、处理群众咨询和投诉举报,回应社会关切。要严格按照各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一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迅速采取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强化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