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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陕政字 〔2013〕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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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7-11 16:30:21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311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发布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字 〔2013〕43号
发布日期 2013-06-2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haanxi.gov.cn/0/103/10044.htm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娄勤俭 省长

  副组长:江泽林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郑小明  省政府资政

  成  员:陈国强  省政府秘书长

  戴征社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卫生厅厅长

  王绪刚  省编办主任

  龚汉江  省监察厅厅长

  张社年  省财政厅厅长

  翟四虎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白宜勤  省农业厅厅长

  姚超英  省商务厅厅长

  王吉德  省工商局局长

  仵西居  省质监局局长

  邢可利  省公务员局局长

  胡小平  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主任由王绪刚同志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8日

 地区: 陕西 
 标签: 指导意见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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