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天津市工商部门将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天津市工商部门将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25 09:26:35  来源: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浏览次数:536
核心提示:本市工商部门将出台新规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内资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可在注册登记后3个月内缴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其余部分在规定期限内缴足。此外,还将对外国(地区)企业进行商号预保护,允许一定范围内具有知名度的外国(地区)企业在决定来津投资前申请商号预保护,保护期限为一年。

  本市工商部门将出台新规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内资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可在注册登记后3个月内缴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其余部分在规定期限内缴足。此外,还将对外国(地区)企业进行商号预保护,允许一定范围内具有知名度的外国(地区)企业在决定来津投资前申请商号预保护,保护期限为一年。

  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工商部门将放宽投资主体范围、放宽出资政策、改革商事登记制度等。放宽投资主体范围的,将允许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作为股东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将可以作为公司股东投资设立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其股东权利可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放宽出资政策的,将鼓励企业依法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允许以海域使用权、林权、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国有投资权益及主管机关批准转让的采矿权等作为出资方式。改革商事登记制度的,将探索企业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制度;探索推行免交验资报告制度;创新住所与经营场所合并登记模式,住所与经营场所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可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在其营业执照“住所”栏可以载明经营场所地址。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94 second(s), 9 queries, Memory 0.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