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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乳粉安全监管推最严“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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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25 09:39:43  来源:山东食品安全网  浏览次数:556
核心提示: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推出了我国乳粉安全监管最严“新政”。在6月20日召开的“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媒体座谈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稳定向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举措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截至2012年底,我国奶牛存栏量约为1440万头,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达到35%,年产牛奶3744万吨。目前,全国共有持证奶站1.3万个,比2008年减少6890个,减幅达34%;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27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54.5万家。2012年,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约60万吨,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约9万吨。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国乳品产业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发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推出了我国乳粉安全监管最严“新政”。在6月20日召开的“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媒体座谈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稳定向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举措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婴幼儿乳粉 将参照药品管理

  滕佳材表示,为切实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从严生产许可,修订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从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原辅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检测能力、人员素质条件、环境条件控制和自主研发能力等方面提出更加严格的条件。参照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模式,要求生产企业全面实施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完善审核工作。

  腾佳材说,将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和原辅料使用备案制度,企业生产的每一种产品,其配方和生产该种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必须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如有变更,必须提前申报。加强产品包装和标签管理,企业申请许可和调整产品品种时,必须申报产品包装的式样、颜色及标签。如果产品包装变化,必须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结合今年企业生产许可证期满换证,按照重新修订的许可条件和要求,开展再审核再清理工作,对奶源质量无保障和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条件落后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

  腾佳材介绍,将推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信息化管理,努力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向社会及时公布并实时更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口商和产品名录,包括产品包装式样和标签,便于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识别产品真伪。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许可管理,严格审核经营条件,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和注册登记项目中实行分项审核和管理。

  乳粉企业须自建自控奶源 执行“五不准”

  腾佳材强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从严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真正担负起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自建自控奶源。对以生鲜乳为原料的,要求企业具有自建奶源基地;对以原料乳粉为原料的,要求企业对原料乳粉质量可控,并严格执行原料乳粉、乳清粉批批检验等措施。必须对出厂产品按照标准实行全项目批批检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腾佳材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五不准”: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应购入和销售列入政府监管部门公示目录的合格产品,实行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加强产品销售管理,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措施处理。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布违法违规“黑名单” 加强网售乳粉监管

  滕佳材介绍,将研究制定网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管理制度,规范销  售行为,加强网络销售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产品监督抽检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单位“黑名单”。对违法犯罪行为突出四个“严打”:严打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篡改生产日期、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严打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和营业执照生产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违法行为;严打假冒、仿冒知名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商标、特有包装装潢以及伪造产地等虚假标示、虚假宣传行为;严打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乳粉和乳清粉的走私行为。

  滕佳材强调,将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复核,任何单位不得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验检测结果和信息,以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标签: 婴幼儿配方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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