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 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 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3-27 13:38:0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216
核心提示:3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旨在进一步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源头管理,鼓励使用生乳直接加工,细化原辅料管控要求,保障婴配乳粉质量安全。

3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旨在进一步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源头管理,鼓励使用生乳直接加工,细化原辅料管控要求,保障婴配乳粉质量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婴配乳粉市场供应平稳、舆情反映良好、质量安全状况持续稳定,近3年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9.9%,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此次《公告》的发布,是对婴配乳粉质量安全管理的进一步深化。

《公告》明确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必须从原辅料源头着手,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细化质量安全控制标准。特别强调,干混合工序添加的原辅料微生物指标,必须严格符合婴配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且要实施逐批检验,确保每一批次产品的质量安全。

在鼓励生乳直接加工方面,《公告》指出,1 岁以上幼儿配方乳粉标签配料表项下,企业可以相同字号标注 “生牛乳加工” 或者 “生羊乳加工” 字样。企业在完成标签调整后,只需按要求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无需向总局申请变更注册,这一举措为企业优化生产流程、提升产品品质提供了便利。

此外,《公告》对变相分装行为予以严格禁止,同时加严对基粉(干法工艺生产中一种可选择使用接近婴配乳粉的原料)的管控。明确规定基粉工厂必须具备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能力,严格规范基粉的贮运和使用管理,尽可能缩短基粉使用期限,防止因基粉问题影响产品质量。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告》的发布对于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保障婴配乳粉质量安全、提升产品新鲜度具有重要意义,将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0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