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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工作的通知(鲁食药监餐〔2013〕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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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6-05 01:48:26  来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84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总局要求和省局工作部署,山东食药监局制定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鲁食药监餐〔2013〕77号
发布日期 2013-03-26 生效日期 2013-03-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dfda.gov.cn/art/2013/3/28/art_153_31143.html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总局要求和省局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工作受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对于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责任,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地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推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提高工作水平,加快推进量化分级和公示工作。

  二、全面完成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

  目前,全省餐饮安全监督量化分级与等级公示工作进展顺利,但是地区间差异较大,个别地区进展缓慢。各地应尽快梳理,查漏补缺,加快推进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工作。一是加快工作进度。各地要将餐饮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工作作为当前监管工作重点,特别是工作进度滞后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持证餐饮单位的量化分级工作。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各地要结合日常监管,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标准量化标准。三是确保工作质量。按照《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鲁食药监发〔2012〕9号)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评定程序,提高量化评级工作质量,确保评定工作科学、规范、统一、高效。

  三、强化宣传和督导考核

  各地在做好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和公示的同时,注意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真正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的社会关注度,提高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的自觉性,增强量化分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影响力。健全督导检查和自我完善制度机制,各市局要对辖区内餐饮安全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工作开展督导考核,省局将适时组织抽查。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市要按照《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分别于425日6月25日前上报省局餐饮处,统计表应填写累计数。6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省局餐饮处,工作总结应包括工作经验、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等。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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