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产品市场营销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市发〔2009〕6号)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产品市场营销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市发〔2009〕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3-20 14:20:46  来源:农业部  浏览次数:2182
核心提示:当前,正值鲜活农产品集中收获上市时期。为了搞好营销促销,开拓农产品市场,帮助农民实现增产增收,农业部现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产品市场营销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市发〔2009〕6号
发布日期 2009-10-2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畜牧、渔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当前,正值鲜活农产品集中收获上市时期。为了搞好营销促销,开拓农产品市场,帮助农民实现增产增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营销促销工作。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农业生产克服金融危机和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继续保持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主要农产品又获好收成。当前,各地农产品陆续大量收获上市,做好市场营销促销工作,确保全年生产取得好收益,促成农民增产增收十分重要,意义重大。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服务力度,帮助农民搞活流通、拓展市场、扩大销路。
 
  二、多种形式开展促销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的优势收集发布市场信息,发挥信息引导作用,促进产销衔接。走出去、请进来,积极组织农产品展示推介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农业博览会、交易会,扩大市场销路,提升品牌效应,引导居民消费。组织农民及专业合作组织与超市、批发市场、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搞好对接,实现顺畅销售。鼓励有条件的流通加工企业扩大收储,拉长农产品上市时间,缓解集中上市压力。
 
  三、发挥各类协会等服务组织的作用。组织农产品经纪人、产销协会等中介组织搞好营销服务,传递信息,牵线搭桥,积极引导更多采购商深入主产区,扩大收购。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强化服务,提供简化入场手续、减免市场收费、市场信息咨询等便利条件和优惠措施,支持经销户扩大农产品经营规模,多购、快销。
 
  四、加大宣传正确引导农产品消费。各地要主动做好农产品产销形势分析与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和消费者。要密切监测舆情和网情动态,对不良信息要做到反映迅速、应对得当、处置有力。
 
  五、会同有关部门为市场流通创造好的环境。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财政、物价、交通、商务、铁路、工商等部门,加大对农产品营销促销、开拓市场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市场价格监测,落实好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帮助协调解决农产品流通收储问题,安排好铁路运力,加大市场流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清理流通中的关卡障碍与乱收费,维护市场秩序,合力促成农产品市场流通的良好环境。
 
  六、做好市场监测与信息发布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安排专门力量加强农产品产销形势分析,结合当地实际和往年市场运行规律,对重点农产品市场销售前景作出预判,提早做好营销促销预案。要密切监测主产区、重点批发市场农产品的价格与供求变化,注意收集掌握市场异动和农民、经销商、消费者的情况反映,对市场营销促销不利的苗头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47)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54)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58)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63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