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站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畜牧水产局:
今年初,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向各县(市)及有关开发区下达了2012年畜禽养殖污染减排任务,明确了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名单,要求各地明确工作时限和工作标准,加快项目实施。经过共同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近期市相关部门现场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还存在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环评和“三同时”不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进度缓慢或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雨污分流不彻底、固体粪便贮存场所不规范、减排台帐不完整等突出问题。这些不符合减排要求的问题,反映了一些地方对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重视不够,底数不清,措施不力。上述问题如不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今年我市畜禽养殖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将难以完成。为此,现就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相关县(市)、开发区要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县级领导牵头负责,建立环保、畜牧、农业等部门及有关乡镇政府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调度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研究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严格督查。对列入全市污染减排计划的畜禽养殖项目,要立即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建立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的长效监管机制,每月现场检查不少于一次。实行信息月报,从8月起,每月5日前向市减排办报送上月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三、积极扶持。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的技术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成本低、效益好的污染防治措施。研究整合相关资金支持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对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畜禽养殖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
四、强化责任。相关县(市)、开发区对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要细化分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工程减排项目措施落实到位。市环保、畜牧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的督查,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力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国家对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实施单独考核,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市)、开发区,将按规定实施“一票否决”。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