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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开展餐饮单位采购使用鱼翅产品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黑食药监餐函〔20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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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1-15 01:18:43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334
核心提示:为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健康安全,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黑食药监餐函〔2013〕1号
发布日期 2013-01-09 生效日期 2013-01-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省森工总局卫生局、省航运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部分媒体对市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鱼翅情况进行了报道,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为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健康安全,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将经营水产类特色餐饮单位、大中型餐饮单位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二、要重点检查餐饮单位采购鱼翅及其相关加工产品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是否合格、完整,记录是否齐全、规范。要严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采购、使用三无产品、来源不明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产品。
   
  三、各级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餐饮单位违法违规经营鱼翅及其相关产品加工行为。
   
  四、各地在检查中,除鱼翅外,还要检查海参、龙虾、燕窝、鲍鱼、雪蛤等重点食材的采购使用情况,严格规范经营行为,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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