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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业计财〔2012〕3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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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11-23 09:47:28  来源:陕西省农业厅  浏览次数:1911
核心提示: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2〕94号)精神,为确保我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顺利实施,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省农业厅制定了《陕西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蔬菜茶叶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和《陕西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畜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陕农业计财〔2012〕303号
发布日期 2012-10-30 生效日期 2012-10-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2〕94号)精神,为确保我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顺利实施,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省农业厅制定了《陕西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蔬菜茶叶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和《陕西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畜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补助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在2012年完成项目任务。列入补助范围的项目建设内容必须是2012年当年建设实施的,以前年度已建设的不予验收补助。

  二、做好项目验收考评。各地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验收准备工作,并于11月25日前向省农业厅提交验收申请。省农业厅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考评,对完成项目任务、验收合格的,按照评分顺序给予补助。

  三、认真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各地要加强工作交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项目实施绩效,并于12月15日前将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自评报告报省农业厅。

  陕西省农业厅

  2012年10月30日


  陕西省2012年“菜篮子” 产品(蔬菜、茶叶)生产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省“菜篮子”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94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验收考核指标的通知》(农办财[2012]1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手段,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全面实施百万亩设施蔬菜工程和茶产业发展规划,通过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大力推进我省标准园实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全省蔬菜、茶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创新和提升陕西蔬菜、茶叶产业竞争力。

  二、目标任务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下达我省资金规模和补助额度以及《指导意见》要求上报项目数量不少于立项项目数120%的要求,全省2012年拟实施创建国家级园艺作物(蔬菜、茶叶)标准园36个,其中蔬菜标准园33个,茶叶标准园3个(名单见附件1)。

  通过“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力争实现“四个确保”,即:一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使项目区产品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标准园;二是确保生产供应稳定。通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三是确保农民收入增加。通过推广节本增效技术,亩纯收入提高10%以上。四是确保产业提档升级。通过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

  三、实施内容

  (一)规模化种植。依据《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陕西省设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和《陕西省茶叶产业发展规划》,在全省蔬菜以及特色蔬菜产业和茶产业发展重点县区实施,充分发挥其区域优势。做到统一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园区内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达到旱能灌,涝能排。园区产地环境条件应符合国家安全食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有关产地环境条件标准的要求。

  采取“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或“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种植模式,设施蔬菜标准园集中连片面积200亩以上;露地蔬菜、茶叶标准园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试点蔬菜标准园,设施规模1000亩以上,露地规模5000亩以上。

  (二)标准化生产。标准园创建的核心是标准化,主要包括技术、设施和管理的标准化。

  1、技术标准化。一是严格标准。包括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分等分级标准等。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产品分等分级标准等,可以是企业标准,也可以引用国标、行标和地方标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要分作物制定,体现先进、实用和操作性。二是要全面应用标准。要将标准印发到项目区每个农户,张挂到标准园醒目位置及每个温室大棚。并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使项目区所有的农户都要按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田间管理。主要是在蔬菜、茶叶标准园加快推广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高温闷棚以及生态栽培物化技术等农业、物理和生物防控技术,使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

  2、设施标准化。一要应用生态栽培技术。重点采用防虫网、粘虫色板、杀虫灯、性诱剂、防雾滴棚膜、膜下滴灌等生态栽培物化技术。其次要完善础设施。包括田间工程、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

  3、管理标准化。即科学合理制定并落实有关制度。一是投入品管理制度。投入品购买、存放、使用及包装容器回收处理,实行专人负责,建立进出库档案。二是档案记录制度。统一印发生产档案本,详细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病虫草害发生与防治情况,产品收获日期。档案记录须保存二年以上。三是产品检测与准出制度。配备必要的农药残留检测仪器,对标准园蔬菜进行检测,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采收,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准销售,销售的产品要有准出证明。四是质量追溯制度。对标准园内生产者和产品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统一包装和标识,有条件的要实现产品质量信息自动化查询。特别是集中连片试点蔬菜标准园要率先做好信息化建设,实现产品质量追溯以及信息化自动查询。

  (三)商品化处理。大力发展蔬菜产品清洗、分等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和贮运保鲜。蔬菜标准园的产品100%实行商品化处理,有条件地区建立冷链系统,实行加工、运输、销售全程冷藏保鲜。加大茶叶清洁化、连续化生产,提高名优茶产品比例,实现全园商品化处理。商品化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设施设备。配置专门的整理、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场地及必要的设施,长途运输要有预冷处理设施。二是净菜整理。叶菜、根菜的修整净菜过程与采收同时进行。叶菜只采收符合商品质量标准要求的部分,根菜要清除须根、外叶等。整理留下的废弃物要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分等分级。按照蔬菜等级标准,统一进行分等分级,确保同等级蔬菜的质量、规格一致。四是包装与标识。产品须经统一包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标识要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采收期、产品质量等级、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等内容。包装材料不得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

  (四)品牌化销售。一要突出特色。每个标准园都要因地制宜筛选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的产品,进行集中开发培育。二要加大品牌创建。标准园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前提下,要积极引入绿色、有机、GAP等认证,进一步打造精品,提高产品档次。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通过品牌扩大影响,开拓市场,提高效益,蔬菜标准园的产品做到100%品牌销售。打造和完善以茶叶标准园为主体的茶叶名优品牌,加大宣传与培育力度,推行茶产品100%品牌化销售,带动和提升陕茶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

  (五)产业化经营。蔬菜标准园创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为载体,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种苗培育、统一标准生产、统一病虫防治、统一商品处理、统一品牌销售。做到100%统防统治,100%测土配方施肥,100%产品订单生产。茶叶标准园创建,以茶产业龙头企业为依托,走产、加、销一体化的发展道路,探索和打造产业化经营的典型模式。

  四、补助标准

  根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和我省实际情况,拟定每个蔬菜(包括茶叶园)标准园平均奖励40万元,每个蔬菜集中连片示范园平均奖励150万元。

  五、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协调领导。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有关领导组成项目实施领导协调小组,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有关市、县农业部门要与项目实施单位成立项目实施工作小组,指定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责任到人,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项目区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农业部门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通过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信息网、种植业快报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专刊、农民日报等平台了解全国标准园创建有关信息,及时做好有关信息和数据上传,加强宣传和交流。开展全省蔬菜、茶叶标准园创建宣传活动,通过信息网、报纸等媒体宣传报道各地创建活动进展、成效及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省农业厅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专家对蔬菜、茶叶标准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督。各级农业要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建设质量。各承担任务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也要加强积极帮助各标准园做好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完成创建目标任务。每个标准园都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统一样式设立标牌,注明创建单位、责任人、目标任务、技术要点等内容,方便农民学习,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政策支持。省农业厅将把蔬菜、茶叶标准园创建工作纳入设施蔬菜工程建设和茶产业发展规划,支持标准园创建工作。各有关县区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力度,加强水电路、集约化育苗、采后商品化处理、贮运保鲜等设施建设,重点扶持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确保标准园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五)做好档案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要加强指导,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指定专人及时做好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建设方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程、生产记录档案、产品安全质量检测报告、宣传报道材料、开展培训情况、观摩活动相片、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要及时分类归档,为考评验收做好准备。

  (六)抓好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为规范和加强财政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省农业厅以农业部蔬菜、茶叶标准园创建项目考评验收评分标准为基础,组织专家重点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成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评审验收,具体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考评认定等环节,特别是要严格对照检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是否与需中央补助资金扶持建设内容一致。按照农办财[2012]110号文件要求,实施方案落实情况15分,项目内容调整未向立项部门申报并履行相应手续的,每变动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且项目建设内容需在2012年当年实施,对于以前年度实施的、对照实施内容不一致的将不予补助。验收结束后,根据验收得分顺序,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发文通知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并作为同级财政拨付资金的依据。农业部将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验收抽查。

  附件:1.陕西省2012年菜篮子蔬菜茶叶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名单

  2.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

  3.2012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技术考核表(蔬菜)

  4.农业部茶叶标准园创建规范

  5.“菜篮子”产品项目(茶叶)验收标准

           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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