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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农业计财〔2012〕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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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11-23 09:35:14  来源:陕西省农业厅  浏览次数:3415
核心提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发展的总体安排部署,2013年,我省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将以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先进生产模式为引领,培植市场经营主体,强化模式示范,注重能力建设,调整整合现有资金,重点支持粮油作物高产创建、设施蔬菜工程、现代农作物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重大项目。按照省政府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新要求,经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2013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组织申报。
发布单位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
发布文号 陕农业计财〔2012〕323号
发布日期 2012-11-19 生效日期 2012-11-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果业局(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韩城市农业局、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发展的总体安排部署,2013年,我省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将以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先进生产模式为引领,培植市场经营主体,强化模式示范,注重能力建设,调整整合现有资金,重点支持粮油作物高产创建、设施蔬菜工程、现代农作物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重大项目。按照省政府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新要求,经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2013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项目申报任务重、时间紧,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当地农业发展实际情况,按照各专项指南要求,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切实做好2013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二、提高编报质量。项目申报工作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以及附件规定的项目申报格式,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填写项目申请表,不得漏项、缺项。

  三、严格申报程序。县级农业部门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市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各市农业部门要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后(汇总表请用项目资金申请表格式),务必于2012年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同时连同电子版一并抄送省农业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和相关业务处(局)、省财政厅农业处(邮箱:nytjhc@163.com)。

  四、其他要求。财政直管县项目申报要纳入所在市区统筹考虑。项目申报有具体要求的按各专项项目指南规定执行。

  附件:1.2013年设施蔬菜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13年省级粮油作物高产创建项目申报指南

  3.2013年省级现代农作物种业项目申报指南

  4.2013年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5.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申报指南

  6.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申报指南

  7.2013年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8.2013年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项目申报指南

  9.2013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10.2013年畜牧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11.2013年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12.2013年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2年11月19日

        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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