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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业发展实施方案(泾政发〔2011〕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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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6-04 16:56:30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386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办发〔2010〕8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县粮食流动体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安全,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泾政发〔2011〕127号
发布日期 2011-11-0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泾源县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办发〔2010〕8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县粮食流动体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安全,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粮食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市场监管,健全流通、储备体系。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带动,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粮食宏观调控机制,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协调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有效供给。
 
  (二)总体目标。通过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调控有力、监管到位、运转高效的粮食行政管理机制;机制灵活、布局合理、管理科学、调控有力的应急保障机制;市场运作、产权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体系。依法行政、分工明确、部门协作的粮食流通市场执法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口粮产销协作机制和供求价格预警机制,建立保障居民消费安全的粮油质检机构,逐步形成粮食流通基础设施配套、龙头企业带动明显、应急响应机制健全、放心粮油覆盖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完善、市场监管措施有力的粮食流通产业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加强粮食行政管理。
 
  1、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对全县粮食安全和宏观调控负总责,政府各相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级管理。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粮食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地区粮食总量平衡、市场稳定负总责。各乡(镇)、经济发展和改革、财政、农牧、国土、科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完善粮食直补政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增加粮食生产投入,优化种植品种,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县基本农田不减少,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不减少,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商品粮源。健全和完善应急保障供应体系,加大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坑农害农和扰乱粮食流通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国家和自治区粮食调控政策落实到位,全县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口粮产销协作机制和供求价格预警机制,确保粮食供需平衡和市场价格稳定。“十二五”期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万亩,总产量稳定在2.4万吨。
 
  2、强化粮食行政管理职责。县粮食局总体负责本区域粮食安全、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等。具体负责粮食供求平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和粮食产业化发展;加强粮食应急响应体系建设;做好政策性粮源组织、粮食供应;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强化加工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卫生监管;市场供求价格预警监测;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等职能。在此基础上,开展“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粮食行业质量安全和诚信体系建设、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建设等。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与所属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彻底脱钩,保持相对独立和机构稳定。县编办应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新的职能,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县财政要将其工作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确保依法履行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职能。
 
  3、建立健全成品粮应急储备机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和《关于建立市县(区)成品粮油应急储备有关问题的通知》(宁粮改〔2011〕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应急状态下我县居民口粮供应,年内建立县级成品粮油储备。应急成品粮储备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人口口粮不低于10天的标准核定。我县城镇常驻人口1.1万人,每人按日需0.5公斤计算,储备成品粮为55吨,其中面粉40吨,大米15吨,食用植物油5吨,均为国家质量认证许可的产品。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所需资金,申请银行贷款解决,贷款利息补贴按当期银行贷款年利率计算,保管费用、轮换费和利息补贴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解决,按季度据实拨补。县粮食局作为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区、市粮食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泾源县粮食应急预案》、《泾源县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加快建设储存、加工、供应网点,形成调控有力、布局合理的粮食应急保障安全体系,确保在紧急状态下调得动、用得上。
 
  4、建立有效的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机制。从2011年起,县政府将按区、市政府粮食安全绩效考核目标要求,重点做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供求平衡、应急储备粮油管理、粮食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应急机制建设、粮价检测、粮价稳定、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粮食产业化发展以及粮食市场监管等工作。牵头部门为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为县粮食局、财政局、农牧局。
 
  5、建立县级粮食质量检验机构。以确保全县粮油食品安全为目标,按照自治区建立三级粮油质检网络体系建设的要求,积极争取上级粮食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做好人员培训、检化验设备配置等前期工作,力争在2012年前建立县级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站,为强化加工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卫生监管,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二)完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以产权转换为核心,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以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一企一策,采取兼并、重组、联合、破产等产权改革形式整体推进。
 
  1、保留骨干粮库。将新建竣工的县城中心粮库作为我县骨干粮库,承担成品粮油应急储备,保留原新民粮库,泾河源粮库、什字粮库为应急供应网点。
 
  2、依法合理处置国有资产。依据国家土地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兴盛粮库、黄花粮库、嵩店粮库、大湾粮库、县购销公司及粮油加工厂的土地和公房等建筑物进行依法处置,资产变现收入优先用于安置职工时的借款和尾欠的工程款。剩余部分用于仓储设施维护、粮油信息网络建设和放心粮油店及农户科学储粮建设。
 
  3、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遗留的“老人”问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千方百计采取职工身份置换办法积极妥善加以解决。对政策性财务挂账,继续实行贴息政策,由粮食行政部门集中管理。对“老账”532万元,其中:欠中心粮库和宾馆建设资金232万元、农行贷款本金120万元、借县财政改制资金180万元,通过资产处置变现加以化解。
 
  4、改革后企业的经营方向。
 
  (1)在做好政策性粮食供应、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管理的同时,不断扩大经营范围,结合我县盛产优质小杂粮的优势和养殖业发展,积极开展农副产品的收购、储存、饲料加工及贸易业务,拓宽经营渠道,提高市场竞争力。
 
  (2)以确保粮油食品安全为职责,以服务群众生活为宗旨,以“为民、便民、利民”为目标,大力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发展“放心粮油”连锁经营。探索对学校、医院、大型企业、救济救灾供应粮实行定点供应、批发配送,上门服务等经营模式,积极开发服务项目,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力争在“十二五”末,建成覆盖城市社区,进入乡镇,延伸村(组)的“放心粮油”服务网络,让城乡居民吃上放心粮油。
 
  (3)充分发经营网点优势、人才优势等有利条件,积极开展粮食加工、饲料生产、食品加工、粮食零售、种养殖业服务等多种经营的业务。创新粮食产后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助农储粮技术服务,使粮食产业化经营,努力向纵向、横向不断延伸,以不断满足市场的需要。
 
  三、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业加快发展
 
  (一)加强现代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编制粮食安全中长期发展纲要,制定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加大粮食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市场辐射带动能力。实施粮食仓储设施改造工程,全面维修改造现有仓储设施,增加储粮新技术装备,提升储备整体功能。
 
  (二)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要把确保粮油食品安全作为重要职责,以“为民、便民、利民”为目标,以服务群众生活为遵旨,大力推进“放心粮油店”建设。力争形成覆盖县城、社区、进入乡镇、延伸村(组)的服务网络。支持“放心粮油店”采取连锁经营、批发配送、上门服务等形式,积极开发服务项目,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引导和支持建设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放心粮油店”。力争五年内建立县城4家,乡镇村组16家,共20家符合标准要求的“放心粮油店”。
 
  (三)大力推广农户科学储粮工程。积极动员农户参与,政府补贴的方式,推动科学储粮工作,使农民辛苦收获的粮食得到有效储存,维护我县粮食安全。在今年示范用户200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科学储粮用户,到“十二五”末,使全县60%的农户即15000户农家使用上科学储粮新设备。
 
  四、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粮食宏观调控、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粮食流通产业化发展、农户科学储粮建设、“放心粮油店”建设和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的专项资金和业务经费。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粮食储备、政策性粮油供应企业(含经营网点)的税收减免政策。对承担政府应急保障职能的粮店按相关政策给予减免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费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中需支付的审计、评估、验资、咨询、登记、办证、过户等相关费用,属行政性收费的予以免收;属中介服务性收费的,按最低收费标准收费。
 
  (三)继续实行支持国有粮食企业“退城进郊”的土地政策。依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政策,国有粮食企业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全额留给企业;划拨土地所需要转为有偿使用的,市场增值部分作为国有资本金,用于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对我县地处城区加工厂和兴盛等粮库,可按照“退城进郊”的土地政策进行置换,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全额留给企业,用于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小杂粮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后续发展。
 
  (四)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泾源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充分利用国家金融政策,最大限度地核销粮食企业经营性呆坏账。要进一步加大对粮食流通产业改革发展信贷资金支持力度,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为粮食流通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落实职工安置政策。对夫妻双双下岗的、家庭生活困难职工,可享受城市低保、廉租房、公益性岗位有关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国有粮食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将下岗职工统一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和再就业规划,享受自治区全民创业等各项优惠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任务繁重。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成立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2011年完成改革任务。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切实解决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经济发展和改革、监察、财政、粮食、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农牧、国税、金融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紧紧抓住此次改革的历史机遇,坚持以改革促发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狠抓落实。要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目标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改革中弄虚作假、损害国家或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查处。要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推广先进典型,增强发展动力,推动粮食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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