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石柱府发〔2012〕21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石柱府发〔2012〕2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5-28 15:06:15  来源: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柱县分局  浏览次数:1495
核心提示:为加强餐饮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下同)和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我县2012年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石柱府发〔2012〕21号
发布日期 2012-03-0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餐饮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下同)和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我县2012年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创建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和药品安全示范县为载体,以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和严打整治为抓手,切实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大力推动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渝东枢纽门户和绿色生态经济强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加快创建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着力打造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2条以上;全面创建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50家以上;小餐饮整规率达到100%;县城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达到80%),乡镇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0%以上;农村家宴备案指导率达到100%;餐饮摊贩备案管理率达到100%;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和执行率达到100%;餐饮食品及餐(饮)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5%以上;全年无重特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积极创建市级药品安全示范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持证率达到100%;药品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药品GMP、GSP认证检查和跟踪检查面达到100%;特殊药品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面达到100%;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面达到100%;药品监督性抽验180批次以上;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100%;药患纠纷受理、调解、处理率达到100%;全年不发生药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以落实安全责任为基础,着力完善监管机制
 
  1.健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部门、乡镇和村组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完善监管网络。继续壮大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努力构建统筹城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格局。各乡镇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村(居)委落实3名以上社会监督人员。积极争取市上支持,探索在乡镇设立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
 
  3.深化委托执法。继续将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的监督检查权及部分行政处罚权、行政审批权委托到乡镇人民政府。依据《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大培训指导力度,确保乡镇委托执法高效运行。
 
  4.加强行业自律。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完成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中型餐饮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培训考核。推行“农餐对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建立农产品供应基地,提高质量控制水平。
 
  (二)以示范工程建设为载体,着力防控安全风险
 
  1.加快创建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加大对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创建工作。二是修订完善方案。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县商务、卫生、教育等部门,按照政府推动与企业争创、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的原创,组织制定我县201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动员、鼓励餐饮单位参与创建活动,指导、帮助大中型餐饮企业创建示范单位,督促学校食堂开展创建工作;成功创建人民宾馆、裕都酒楼、高中城食堂等50家以上市级餐饮示范单位,集中打造县城玉带河南街、黄水黄连路等2条以上市级餐饮示范街;9月底前完成创建任务,10月底前完善资料并向市上申报,11月底前接受市级验收。四是突出监管重点。全面推行小餐饮整规,巩固提高县城和黄水整治成果,加快推进其余乡镇小餐饮整规工作,促进餐饮行业上档升级;继续加大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硬件设施投入力度,改善学生就餐环境,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实施餐饮摊贩备案管理,消除无证经营餐饮行为;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督促餐饮单位向消费者公示等级评定结果,确保县城和学校食堂的实施率达到100%,其余乡镇的实施率达到90%以上,市级餐饮示范单位和示范街的量化分级管理达到B级以上。五是完善相关制度。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实行100人以上集体用餐申报备案制度,落实农村家宴申报备案指导制度,监督餐饮单位完善和执行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台账记录等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六是保障重大活动。制订和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确保重要接待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
 
  2.积极创建市级药品安全示范县。一是组织开展县级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制定出台《县级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评定细则》,进一步完善县级部门与乡镇的合作共建机制,加大县级部门对乡镇的指导力度,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先行试点,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房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加强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二是强力启动市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程。制定《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各项指标和阶段目标,明确乡镇和部门具体任务,确保2013年成功创建市级药品安全示范县。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电子监管,建立药监与卫生、人社等部门资源整合、互联共享、高效运转的电子监管平台,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投入设施设备和录入相关信息,实现特殊药品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全覆盖;加强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增加GAP、GMP、GSP跟踪检查频次,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储存养护条件和索证索票情况,提高药品质量控制水平;科学制订和落实药品抽验计划,继续增加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成药注射剂、广告药品等重点品种的抽验批次和监管频次,切实防控安全风险。四是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全力推进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重点规范药品流通使用行为;探索开展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和“在用医疗器械质量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以保障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着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扎实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稽查执法,深入开展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等专项整治,加大对缓解体力疲劳类、减肥类保健食品和祛斑类化妆品整治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添加“潜规则”,实行“零容忍、全移送”,进一步巩固“打非治滥”成果。
 
  2.严厉打击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重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着重打击药品生产环节原料来源、物料平衡、非法委托加工和药品经营环节“挂靠”、“走票”和“出租证照”等违法行为。
 
  3.加强食品药品广告和互联网食品药品信息监管。逐步建立覆盖全县广播、电视、报刊的监测网络,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和违法信息的监测。落实广告监管措施,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重点整治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和发布企业。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违法销售药品以及利用寄递渠道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
 
  (四)以做大做强产业为统筹,着力助推食品药品产业发展
 
  1.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整合相近或相互替代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能,创优服务环境。认真落实市政府相关财税扶持政策,鼓励餐饮服务实施连锁经营,全力打造“美食街”、“美食城”、“早餐工程”等,形成产业集群。努力提高药品产业集中度,支持、鼓励医药企业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吸引、促成中外知名药企进驻石柱,帮扶、助推我县药企产品进入重庆药交所挂牌交易。
 
  2.帮扶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和实施优胜劣汰、促进集中的监管政策,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食品药品产业结构调整,帮扶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扶持神农投资公司将石柱打造成为全国最大的黄连生产基地和交易市场。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强化“绿色消费”理念和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石柱电视台、《石柱报》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加大公共宣传力度,宣传报道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执法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健全应急体系,提高救援能力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强化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发布消费预警。完善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和救助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完善县、乡镇两级政府应急管理体制,构建高效灵敏、注重预防、强化处置、重视善后的应急机制。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县政府将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考核办法另行文),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凡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将追究主要领导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21) 法规动态 (219)
法规解读 (288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3.15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