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中心发现,部分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但未按要求及时向我中心提出更新,影响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提高注册核查工作服务质量,确保有关通知能够及时、准确的传达至注册申请人,对于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改变的,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及时向我中心受理大厅前台提交《保健食品联系方式变更申请书》(见附件),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对保健食品注册审评系统中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更新。对于信息更新不及时影响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开展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 保健食品联系方式变更申请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