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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贯彻落实保健食品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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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4-13 15:53:19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  浏览次数:1178
核心提示:《根据北京市贯彻落实保健食品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树立以安为先的监管理念,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对朝阳区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和整治,现就朝阳区贯彻落实保健食品整顿的各项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根据北京市贯彻落实保健食品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树立以安为先的监管理念,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对朝阳区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和整治,现就朝阳区贯彻落实保健食品整顿的各项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监管工作中深入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服务发展”强化监管,突出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全面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分工负责,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促进保健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   工作目标
 
  2009年至2010年集中整顿,对保健食品生产流通各环节开展全面的整治和规范,大力查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达到《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施严格监督管理的总体目标。在整顿工作中,切实发现并基本解决保健食品监管实际中的焦点、难点、疑点等突出问题,初步构建质量安全、秩序良好、规范可控、发展持续的首都保健食品良好市场。
 
  三、   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工作。把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申报成分、擅自改变审批配方和工艺的整顿工作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2009年检查重点是,企业所生产的品种是否按照审定的配方和生产工艺生产,是否能保持品种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尤其对重点品种生产情况的各个环节要严格检查,如原辅料采购索证、库存、检验情况等。检查中,发现违规生产行为,应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应品种的生产,逐项整改;对发现的违法生产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开展保健食品生产品种全覆盖的监督抽检。为全面准确掌握本区生产的保健食品质量总体情况,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完成对本区所有已取得生产许可的保健食品进行监督抽检。2010年年底前,覆盖已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全部品种。抽检要求、程序、检测项目与年度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的一致。
 
  分局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将严格遵照《2009年度保健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计划》(附件1),实行任务分解、责任落实、重点督办,保证各项指标严格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进度按时实施。
 
  (二)开展保健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通过对《保健食品流通整顿工作要点》(附件2)的执行落实,强化针对保健食品流通市场进行的日常监督检查的效果,集中力量对朝阳区保健食品的流通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的整顿和规范,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促进保健食品市场的规范运行,保障公众保健食品食用安全。
 
  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工作。对市场中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类别产品集中开展专项抽验。
 
  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根据保健食品的审批内容,对市场上销售的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规范标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违法违规问题登记、分析、查办。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保健食品,报告上级药品监督部门依法吊销其批准文号。
 
  重点整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销售问题。分局将加强对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媒体正面宣传作用,引导公众正确、理性消费。
 
  (三)健全责任体系、强化信息报送。
 
  在《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尚未出台的特殊时期,分局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革命事业心,根据市药品监督局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以更加积极、更加主动的态度开展工作,确保监管工作稳步过渡。
 
  狠抓整治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分局将切实结合本辖区的实际监管现状,认真分析行业企业特点,充分重视、统一组织、深入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召回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并逐步建立完善企业信用记录,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应增加检查频次。
 
  分局将及时总结上报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对在整治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并确定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市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交稽查部门予以处理。2009年12月2日前,对2009年度保健食品整顿工作进行阶段性汇总。整顿工作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每月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前,将上月《保健食品整顿工作信息月报表》(附件3)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市局保化处;有重要紧急信息随时报送。

   附件下载
 地区: 北京 
 标签: 生产流通 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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