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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龙政办〔2014〕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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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10-23 11:06:42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857
核心提示: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全市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市食品安全。
发布单位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龙政办〔2014〕76号
发布日期 2014-04-2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xxgk.longyan.gov.cn/szfbgs/zfxxgkml/12/201405/t20140508_419471.htm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全市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市食品安全。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2014年全市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以保障安全为首要任务,以体制改革为根本动力,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安全监管为主攻方向,以推动社会共治为重要保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确保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重要支撑。
 
  一、继续深化改革,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一)扎实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全面贯彻落实《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4〕15号),扎实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有关部门监管职能划转、无缝衔接工作,确保人、财、物全部按时划转整合到位。要确保应有的办公场所和监管设备,凡属食品安全监管专用执法装备、检测设备、监管信息平台等,相关部门在移交监管职能的同时,必须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二)确保衔接期间食品安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龙政办电〔2014〕7号)要求,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加强应急值守,不得出现推诿扯皮,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工作不脱节,不出纰漏,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明确监管重点,提升监管水平
 
  (三)把好“准入关”,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制度,组织开展许可工作质量专项检查,推动许可工作更加规范实施,确保改革到位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查力量不削弱,管理制度不弱化,运作机制不错乱。
 
  (四)加强各环节监管。要全面摸清辖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可追溯体系建设。集中开展“打两非治源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等专项行动,摧毁取缔一批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深入排查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标注不真实、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五)加强重点品种监管。着力治理滥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超标、品质指标不合格、掺杂掺假等问题。开展对儿童食品、饮用水、蜜饯、炒货、肉制品、调味品、白酒、食用油专项整治。
 
  三、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风险评估水平
 
  (六)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进度。积极推进县级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资源整合工作。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支持建设一批食品安全领域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实施食品安全重大科技专利,推进食品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应用。
 
  (七)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各县(市、区)都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据企业、产品及其项目的风险程度,以发现问题为目标,以排查超范围超限量非法添加、农兽药及重金属残留超标、掺杂掺假、微生物超标为重点,按一定周期,分别制定抽检计划。
 
  (八)健全风险监测体系。强化食品风险监管防控体系建设,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做好食品风险监测工作。健全风险信息应用机制,建立各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和重要监督抽检结果向同级政府报送制度,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加强日常风险评估和应急评估,及时通报发布信息,推动风险监测与行政监管的联动衔接。
 
  四、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九)加强舆情监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媒体、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和事件报告机制。强化舆情分析和快速反应,及时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健全完善各部门系统内的纵向信息报告和部门间横向信息通报机制,严格落实重要信息向本级政府报告和逐级上报制度。
 
  (十)加强应急处置。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密切协作、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规范事故查处流程,强化各部门职能和责任分工,建立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
 
  五、抓好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十一)加强各级各类人员培训。积极适应食品安全新形势、新体制的需要,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水平。举办各类食品监管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培训班,重点加强对基层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的培训,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推动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从业、诚信自律。
 
  (十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建立一批以企业为主体、以行业为主导的行业协会,发挥行会在自律、维权、服务、科研、诚信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对行业内的生产经营行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十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依托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拓宽宣传教育渠道,丰富教育内容,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和成效,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不断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科学素养和食品安全信心。
 
  (十四)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依托“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形成统一受理、部门分办、限期督办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申请公开程序和办法,为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作用,进一步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引导社会各界依法开展舆论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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