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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直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泰卫监发〔2009〕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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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4-11 04:36:31  来源:泰安市卫生局  浏览次数:1295
核心提示:为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集中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09〕41号)和《关于印发<全市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卫法监发〔2009〕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决定从现在开始到与市药监部门职能调整前,在市直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泰安市卫生局
泰安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泰卫监发〔2009〕64号
发布日期 2009-07-2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所内各科室:   现将《市直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直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

  为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集中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09〕41号)和《关于印发<全市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卫法监发〔2009〕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决定从现在开始到与市药监部门职能调整前,在市直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卫生行政部门分工负责的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坚持清理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企业自律与加强监管相结合,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促进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和健康安全。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整顿餐饮业、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强化餐饮业、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餐饮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卫生监管公示制度,有效控制餐饮业、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1.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 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得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已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但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予以清理整顿;严厉查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无证经营行为。

  2. 推进餐饮服务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全面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指导餐饮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集中整顿。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点和农村自办酒席等为重点监督对象,以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和检测,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4. 加强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开展覆盖面广、规模大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要对重点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

  5. 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机制,建立和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6. 全面落实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不断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集体食堂的检查力度,确保所使用的猪肉均来自定点厂,严防私宰肉、病害猪肉和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进入餐饮环节。严厉打击餐饮单位使用地沟油等劣质食用油的行为。

  (二)整顿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全面清查保健食品品种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宣传或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保健功能的行为,杜绝未经许可或不符合许可条件要求生产保健食品及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

  1.配合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做好打击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及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协助做好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检测工作。

  2. 加大对市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工作,查处标签标识不规范的产品,对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宣传和保健食品夸大功能疗效宣传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严厉打击违规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3.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三、整顿措施

  (一)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科室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实施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餐饮经营企业和餐饮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餐饮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建立台帐和全程追溯制度;全面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卫生监管公示制度;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点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加大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

  (四)提高执法能力。各科室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评议考核,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要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五)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要积极探索餐饮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经验,逐步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对专项整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科室要把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现场指导、督查督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科室要在市卫生局和所里的统一领导下,全力做好本辖区的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对专项整顿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将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已纳入科室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整顿工作不走过场,任务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第十一届全运会食品安全保障是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要采取全品种、全过程监控措施,确保赛区内外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加强全运会定点餐饮接待单位的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加强跟踪检查指导。加强赛区周边、旅游景区(点)、特色餐饮街区等区域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游客饮食安全。

  (四)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在专项整顿中,各科室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根据整顿工作需要,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及教育、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调动和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业管理。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要积极与新闻单位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顿成果;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餐饮卫生监督的良好氛围;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提高食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自觉保证食品质量的意识。

  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科室对专项整顿过程中发生的重要情况,要随时报送,请于每月25日前报送上月的整顿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内容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报送我所法制审验科(遇休息日顺延至下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英

  邮箱:tajds@163.com

  附:整顿工作情况阶段性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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