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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豫食药监协〔2009〕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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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4-11 16:26:59  来源: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15
核心提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95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119号)精神,切实做好全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集中解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豫食药监协〔2009〕115号
发布日期 2009-06-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保健食品监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95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119号)精神,切实做好全省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集中解决我省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和《保健食品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95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119号)精神,切实做好全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集中解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顿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为创建食品安全省的重要内容,切实解决我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完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规范,严格落实餐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依法整顿,促进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餐饮安全。

  (二)整顿目标。用两年左右时间持续深入开展集中整顿,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切实得到加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等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和进度安排

  (一)整顿任务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把好餐饮服务企业进口关,严厉查处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

  2.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开展重点整顿。

  3.坚决依法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4.开展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检查。

  5.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6.进一步深入实施餐饮服务企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提高饮食消费安全水平。

  (二)进度安排

  1.2009年6月底前,各省辖市要制定整顿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环节、重点区域,抓紧启动专项整顿工作。

  2.2009年下半年,按照省卫生厅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完成餐饮服务环节的抽检和评价工作任务。

  3.2009年年底前,食堂和餐饮单位全部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4.2010年年底前,全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完成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以及食用油、畜禽和肉及其制品、盒饭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治理整顿。

  三、整顿措施

  (一)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河南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规范,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

  (二)加强餐饮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三)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结合贯彻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政府有关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职能调整以及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要求,推动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解决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

  (四)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一是巩固以往专项整治成果,结合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09年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63号)要求,强化对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常抓不懈;二是会同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对学校(包括托幼园所)食堂、工地食堂和集体供餐等单位的专项整治和检查,进一步加强其食品安全管理;三是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09〕190号)要求,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四是对餐饮单位可能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加工食品的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通过专项整治和检查,不断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县级以上区域餐饮服务单位要全部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人制度。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覆盖到县以上经营单位。及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五)开展专项抽查和重点品种调查。一是根据整顿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省局抽检计划要求,对重点品种进行抽检,及时了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堵住上游有问题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二是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环境污染物、生物毒素、有害生物、饮用水等进行调查和监测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三是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抽查力度。

  (六)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09〕10号)的要求,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渠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各省辖市全面建立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信息监测体系。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各地修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Ⅳ级以上)应急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农村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预防工作,开展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制度试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餐饮服务环节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各省辖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09年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信心。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在餐饮服务企业大力开展讲诚信、讲自律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三)加强督查评估。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时段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地区进行整改。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适时开展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级省辖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每月5日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本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重大信息随时报告。邮箱:shipinc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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