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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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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3-30 16:43:13  来源:丰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34
核心提示: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的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使用“地沟油”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食药监食〔2011〕46号)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丰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丰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1-11-0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股室、稽查分局:   现将《丰顺县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相关职能股室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丰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的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使用“地沟油”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食药监食〔2011〕46号)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任,提高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完善食用油等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采购登记制度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形成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长效机制,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使用假冒伪劣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彻底杜绝“地沟油”流入餐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整治工作内容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和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采购记录制度,确保食用油等食品原料来源合法,进货渠道清晰可追溯。在我县尚未出台餐厨废弃物处理制度的情况下,按照餐饮监管要求,认真组织学习餐厨废弃物处理相关规定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应该建立餐厨废弃物台账管理、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和流向追溯制度,台账应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和用途等情况;集体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隔油池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由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等精神,为下来推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规和食用油真假辨别等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集体食堂采购和使用品质可靠的预包装食用油。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要以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小餐馆、火锅店为重点单位,以食用油等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采购记录制度的落实情况为重点内容,加大对辖区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对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进货价格明显偏低的重点调查,依法从严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使用假冒伪劣食用油或“地沟油”加工食品以及重复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为保证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潮兵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徐伟民副局长担任,负责领导协调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合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管股,江波副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

  (二)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在县政府和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信息通报、反馈和执法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切实抓好食用油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按照行政政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要求,做好证据收集和检验鉴定工作,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配合县政府抓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加强信息管理

  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对涉及其他地区、部门的信息要主动汇报。在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报道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服务单位予以曝光,关注互联网舆情,迅速核查有关线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请食品餐饮安全监管股于12月3日前向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数据汇总表》,经局批准后于12月5日前上报市餐饮监管科。县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我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

  联系人:江  波 联系电话:6666165

  附件:1.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2.   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登记表

  附件1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管理制度。

  二、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台账管理,台账应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

  三、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协议,明确餐厨废弃物的用途。严禁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五、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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