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全面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重要一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要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推动餐饮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2012年全市餐饮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强化高风险单位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整治,推进示范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加强督查督办,进一步提高全市餐饮安全监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继续深化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餐饮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全面落实《关于强化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监管的若干意见》(晋食药监食〔2012〕1号)的十六条措施,开展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学校食堂监督检查覆盖率、量化分级率达到100%。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每个县(市、区)创建1-2个示范学校食堂。
(二)继续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强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加强案件稽查,对餐饮服务环节故意非法添加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全移送”。
(三)全面开展机关食堂、医院食堂餐饮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四)联合住建部门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餐饮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五)开展旅游景区餐饮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率达到100%。
(六)继续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1]131号)文件要求,完善小餐饮食品基本档案,改善小餐饮食品经营条件。通过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小餐饮登记备案制度等措施,把小餐饮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二、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七)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监督餐饮服务单位的操作行为,制定出台《吕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认定和考核办法》,每个餐饮单位至少配备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
(八)认真落实国家局和省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餐饮单位量化等级评定工作,制定出台《吕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评定实施方案》,全市大型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率达到100%,其他业态达到90%以上。
三、大力推进餐饮安全示范创建工程建设,全面提升餐饮安全保障水平
(九)组织开展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每个县创建3—5个市级餐饮安全示范单位。推荐上报2—3个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县(市、区),2条示范街,10个示范单位。对2011年创建的4个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店进行专项督查,巩固提高创建成果。
四、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格式化检查、痕迹化管理
(十)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实施格式化检查,加强监督检查痕迹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的落实。
(十一)建立市、县两级督查督办制度和向各级政府通报制度。
(十二)继续大力推行食品安全监督“四公示”,对拒不悬挂、张贴公示牌或故意违反公示制度的餐饮单位,要采取重点监管措施。
五、加强监督性抽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十三)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性抽验工作。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进行全面抽验,对全市的餐饮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十四)配合省局完成省级餐饮服务食品抽验工作。
六、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努力提高现场检验检测能力
(十五)制定出台《吕梁市重大活动及集中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实施方案》。
(十六)配备餐饮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加强现场餐饮安全快速检测能力。
七、加强舆情监测与应急处置,努力控制餐饮安全事件的危害和影响
(十七)加强餐饮安全舆情监测,确定专人限时报送餐饮安全信息情况,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性和准确性。
(十八)建立餐饮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告制度,建全和完善餐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发生餐饮安全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原则,及时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