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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鲁食药监餐〔201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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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3-28 16:53:15  来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79
核心提示:  2012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以下简称餐饮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工作主线,在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提升素质上下功夫,着力加强行政监管、技术支撑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着力强化餐饮安全风险防控和责任落实,着力解决影响餐饮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餐饮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发布单位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鲁食药监餐〔2012〕58号
发布日期 2012-03-1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枣庄市卫生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2012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2012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以下简称餐饮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工作主线,在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提升素质上下功夫,着力加强行政监管、技术支撑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着力强化餐饮安全风险防控和责任落实,着力解决影响餐饮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餐饮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餐饮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一)规范餐饮服务许可。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制定餐饮服务许可实施细则,健全餐饮服务许可制度,规范许可受理、现场核查等工作程序,切实把好餐饮服务准入关。

  (二)落实餐饮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强化食品原料的追踪溯源;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先进管理制度和高危食品、高危环节餐饮安全快速检测制度;继续推行餐饮安全公开承诺制度,严格落实餐饮安全

  主体责任。

  (三)建立餐饮安全信用档案。利用全省餐饮安全监管信用网,建立餐饮服务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实现许可、监管信息互联共享、应急信息及时报送。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健全诚信不良记录收集。落实餐饮安全"黑名单"制度,及时公示动态信息。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升餐饮安全管理水平

  (四)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制度。按照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细化评定内容和要求,全面推行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制度,依法实施动态监管,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安全等级向社会公示。

  (五)加大学校食堂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学校校长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餐饮安全监管,在全省开展学校食堂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高学校餐饮安全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六)推进餐饮安全示范创建。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争创、分类指导、滚动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及时公布建设成果,推广示范工程建设经验,2012年争取创建国家级示范县3-4个、省级示范县10-20个,实现每个市至少两条示范街,每个县(市、区)有一定数量的示范店,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安全示范群体。

  三、深化专项整治,解决餐饮安全突出问题

  (七)继续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继续推行 "五专两公开"和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以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严查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八)着力开展重点品种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以食用油、肉类、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和餐饮具消毒为重点,继续深化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治理;认真做好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整治工作,切实抓好旅游景区、农村、城乡结合部餐饮服务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等专项整治;着力加强小餐饮、餐饮摊贩、学生小饭桌的治理工作。

  (九)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不具备餐饮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对违规采购、违规经营,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餐饮安全风险。

  四、加强监督抽检,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

  (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建立健全餐饮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制度,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高风险食品、食品原料的监督抽检力度,落实餐饮安全快速检测项目及检测设备基本配置标准。开展对餐饮安全高风险进行调查与评价,实施餐饮安全风险分析和警示制度,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十一)提升重大活动保障能力。制定完善重大活动餐饮安全监管保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好省十次党代会、省市"两会"、亚沙会、十艺节等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十二)做好应急处置管理工作。规范食物中毒事件报送程序、畅通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快速、准确和及时。完善餐饮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体系,建立餐饮安全专家库,及时有效应对各类餐饮安全突发事件。

  五、强化能力建设,提高科学监管依法监管水平

  (十三)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影响餐饮安全的重点问题,确定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监管底数,准确把握监管规律,开展餐饮安全监管政策制度系统研究,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主动性。择时组织餐饮安全监管创新研讨,促进研究成果转化为监管政策和监管措施。

  (十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餐饮安全监管制度,规范许可审批、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监督抽检、重大活动保障、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循;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监管年"活动,着力推进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十五)强化基层监管。加强基层餐饮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健全监管考核机制,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监管责任,既要保证各项政策的落实,又要指导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开展宣传培训,营造餐饮安全良好氛围

  (十六)开展宣传教育。加强餐饮安全科普宣教,增强人民群众的餐饮安全意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餐饮安全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为餐饮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七)加大培训力度。按照2011-2015年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指导大纲要求,强化现场检查、应急管理、餐饮安全快检技术等能力培训,不断提高餐饮安全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建设和考核,严格执行餐饮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制度,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十八)强化社会监督。大力发展餐饮安全群众性队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探索建立运转协调、功能完善、监督有力的县、乡、村三级餐饮安全社会监管员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查媒体反映的餐饮安全事件;落实餐饮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举报奖励标准、程序、范围及保障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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