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决定,己二酸可作为食品用香料和酸度调节剂生产经营和使用,油酸可作为食品用香料和乳化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稳定态二氧化氯可作为防腐剂和食品用消毒剂原料生产经营和使用,上述物质不再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详见附件)。请相关生产企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监管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己二酸、油酸和二氧化氯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11]1191号)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2012年第4号公告 | |
---|---|---|---|
发布日期 | 2012-01-09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暂无 |
根据卫生部决定,己二酸可作为食品用香料和酸度调节剂生产经营和使用,油酸可作为食品用香料和乳化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稳定态二氧化氯可作为防腐剂和食品用消毒剂原料生产经营和使用,上述物质不再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详见附件)。请相关生产企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监管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己二酸、油酸和二氧化氯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11]1191号)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