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盘点|2023年批准发布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清单

盘点|2023年批准发布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清单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17 15:49:01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2594
核心提示:食品伙伴网汇总整理了2023年批准发布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包括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用香料新品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扩大使用范围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共计18种,截止到2023年11月17日。该汇总不包括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具体见:2023年批准发布的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
 食品伙伴网汇总整理了2023年批准发布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包括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用香料新品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扩大使用范围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共计18种,截止到2023年11月17日。该汇总不包括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具体见:2023年批准发布的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

来源公告 类别 名称 功能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 备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假肠膜明串珠菌等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3年 第1号)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聚天冬氨酸钾 Potassium Polyaspartate 稳定剂和凝固剂 15.03.01 葡萄酒 0.3g/L
食品用香料新品种 2- 己基吡啶   2-Hexylpyridine 食品用香料 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应用于各类食品中( GB 2760-2014  表 B. 1食品类别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富马酸 酸度调节剂 08.02.02 腌腊肉制品类(如 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按生产需要 适量使用
08.03.02 熏、烧、烤肉类
08.03.03 油炸肉类
08.03.05 肉灌肠类
09.02.02 冷冻挂浆制品
09.04.02 经烹调或油炸的
  水产品
09.04.03 熏、烤水产品
乙酸钠  (又名醋酸钠) 酸度调节剂 08.02.02 腌腊肉制品类(如 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按生产需要 适量使用
08.03.02 熏、烧、烤肉类
08.03.03 油炸肉类
08.03.05 肉灌肠类
09.02.02 冷冻挂浆制品
09.04.02 经烹调或油炸的水产品
09.04.03 熏、烤水产品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环己基氨 基磺酸钠 (又名甜 蜜素) 甜味剂 7.04 焙烤食品馅料及 表面用挂浆(仅限焙烤食品馅料) 2 g/kg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
16.06 膨化食品 0.2 g/kg
维生素 E 抗 氧 化 剂 06.03.02.04 面糊(如用于鱼和 禽肉的拖面糊) 、裹粉、煎炸粉 0.2 g/kg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蓝莓花色苷等14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3年 第3号)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 ) 抗氧化剂 6.07 方便米面制品 0.2 g/kg
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B1 食品营养强化剂 14.04.02.01 特殊用途饮料 (包括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等) 2 mg/kg~5 mg/kg
维生素 B2 食品营养强化剂 14.04.02.01 特殊用途饮料 (包括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等) 2 mg/kg~5 mg/kg
牛磺酸 食品营养强化剂 14.04.02.01 特殊用途饮料 (包括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等) 0. 1 g/kg~0.6 g/kg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酶法 ) 食品营养强化剂 作为维生素 C 的化合物来源,使用范围、使用量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0) 的规定。
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 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 L-Se-methylselenocysteine 食品营养强化剂 适用于以N-乙酰基-3-氯-L-丝氨酸甲酯和甲硒醇钠为原料,经取代反应、盐酸水解、精制而得的食品营养强化剂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其余内容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GB1903.12)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文冠果种仁等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3年 第5号) 扩大使用范围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硫酸sulfuric acid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中和除皂,油脂加工工艺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3年 第8号) 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 乳酸镁 Magnesium lactate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酸镁的使用范围和用量与 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中已批准镁的规定一致。
2’-岩藻糖基乳糖 2’-fucosyllactose,2’-FL 食品营养强化剂 01.03.02 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 0.7-2.4 g/L (以纯品计,以即食状态计,粉状产品按冲调倍数折算使用量) 当与乳糖-N- 新四糖、低聚半乳糖、低聚果糖、多聚果糖、棉子糖混合使用时,该类 物 质 总 量不 超 过 64.5g/kg。
13.01.01 婴儿配方食品
13.01.02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13.01.03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乳糖-N-新四糖
Lacto-N-neotetraose, LNnT
食品营养强化剂 01.03.02 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 0.2-0.6 g/L(以纯品计,以即食状态计,粉状产品按冲调倍数折算使用量) 当与 2’-岩藻糖基乳糖、低聚半乳糖、低聚果糖、多聚果糖、棉子糖混合使用时,该类物质总量不超过64.5 g/kg
13.01.01 婴儿配方食品
13.01.02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13.01.03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乳酸钙 稳定剂和凝固
剂、酸度调节剂
04.02.02.03 腌渍的蔬菜 10.0g/kg
04.02.02.04 蔬菜罐头 3.0g/kg
三赞胶 增稠剂、稳定剂和凝固剂 01.01.03 调制乳 0.5g/kg
  复合蛋白饮料 0.75g/kg 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照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风味饮料 0.5g/kg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