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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赤政字[2004]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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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8-20 15:12:42  来源:赤峰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559
核心提示: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进一步深化食品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赤峰市人民政府
赤峰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赤政字[2004]133号
发布日期 2004-09-0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进一步深化食品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关系到全市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当前,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是好的,但连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查处中发现的诸多问题表明,全市食品安全隐患较多,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特别是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不清、体制不顺、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规模小、素质低、技术落后、不规范操作、违法违规经营等已成为制约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因素,一定要借深化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改革之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整合监管资源,明确监管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合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要通过深入持久地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逐步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安全流通网络体系、安全信息网络体系以及行业诚信自律体系等;建立起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使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放心。
 
  近期,要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药、兽药行为;有效遏制无证照加工、经营食品行为和面粉、肉类、儿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死肉上市销售行为。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退出、召回制度,努力提高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经营管理比例,规范食品市场(超市)的食品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案件,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二、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尽快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全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组建赤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各旗县区政府也要尽快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好本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的监督与协调工作机制,由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食品信息通报制度、举报投诉制度、重大案件查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予以完善。用健全的制度体系,规范各地区、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行为。
 
  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协调领导作用,将分散的监管资源集中起来,逐步加强联合执法,实行食品安全检验监测结果互认制度,努力避免重复投入、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现象发生。
 
  三、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尽快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食品安全工作由各级政府负总责,要把食品安全做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的重点,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化责任意识,领导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加强对各旗县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对领导不力、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按照《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赤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要按职责要求积极有效开展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牵头抓总,加强督查,组织协调好全市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主动配合,通力合作,尽快建立起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四、突出重点,加强整治,大力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围绕《赤峰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集中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加强大要案查处力度,确保完成整治任务,实现整治目标,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以此推动食品放心工程不断深入开展,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五、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评价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提高食品安全为目的,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在制度规范上,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制定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在运行系统上,初步建立起公开、便利的食品安全信用查询系统,科学、公正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系统等,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逐步满足社会对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的需求。在运行机制上,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运行机制,全面发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对食品市场中的制假售假等行为充分发挥警示和惩戒作用。各旗县区、各部门要积极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取得阶段基础上,尽快扩展到全市,成为建设诚信赤峰的重要组成部分。
 
  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评价、预警与应急处理体系,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使之不断完善。通过建立信用体系、评价体系、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理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提高公民食品安全意识,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要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为重点,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大规模报道;采取讲座、搞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不定期宣传。同时要大力宣传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大要案查处情况和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所取得的成绩,宣传食品领域的优秀企业和知名产品,培养消费信心。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要坚持舆论引导得力的原则,深入扎实地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努力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赤峰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九月八日
 地区: 内蒙古 
 标签: 食品监管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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