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8号)精神,为全面查清我县库存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粮办发〔2009〕1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六盘水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府办发〔2009〕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09年水城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一、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水城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领导,成立水城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邓志宏(县政府)
副组长:周 潮(县应急办) 黄佑学(县粮食局)
成 员:赵泽郢(县监察局) 杨 俊(县发改局)
熊明蓉(县财政局) 郑琴珍(县农业局)
马永书(县审计局) 凌 涛(县质监局)
王林树(县统计局) 谭本东(县农发行)
县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市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县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县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市分解下达的本县具体到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数据下达到企业。四是汇总本县的粮食库存自查结果,并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市级工作组开展普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上级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黄佑学同志兼任,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派人员组成,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检查指导组、案件核查组、资料宣传组、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二)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
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全县2009年3月末县储备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县农发行负责向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分解,以此作为粮食库存清查的依据。县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存放在我县辖区内的所有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贷款收购的粮食,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8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承储企业。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