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180号)精神,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150号)要求,全面落实《咸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我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一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民心工程。为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市上成立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组成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顿办,详见附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与整顿办高效畅通的联系机制,要按照《咸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确保整顿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按时完成。
二、规范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于每月27日前将本月整顿工作动态信息报市整顿办,重要信息随时报送,信息报送内容包括专题动态信息和阶段性总结。专题动态信息报送的重点是各地整顿工作采取的重要措施、重要情况、重大案件查处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市整顿办将及时向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和市政府报送,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发布工作,对于影响仅限于行政区域的信息,由本级政府授权有关职能部门发布;对于涉及2个县(市、区)以上的信息,由市政府或授权职能部门统一发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发布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加强舆论引导,加大整顿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顿工作进展和成效。
三、加大督导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
市整顿办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整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考核。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为重点督导内容,逐级开展督导检查。要重视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公布举报投诉方式,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及时发现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隐患、事故和线索并进行调查处理。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应对,依法妥善处置。对在整顿工作中发现顶风作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要重拳打击,严厉处罚,绝不姑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的办理情况。
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政府机构改革到位之前,按照当前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责任,整合监管资源,加强协作配合,实行信息共享,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局面。各部门要在执行整顿任务的过程中,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检验、风险监测、评估、预警能力,加大对基层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经费投入力度,加强执法队伍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要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加以健全和完善,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五、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前后食品安全监管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早计划,早安排,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检查和食品安全抽检,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附件:咸阳市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组成人员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咸阳市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徐西权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刘向东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 副调研员
李正刚 市农业局副局长
杨国靖 市工商局副局长
任凌志 市质监局政治部主任
成 员:郭群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跃进 市纪委常委 监察局副局长
张 渭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瑞锋 市国资委(工业办)副主任
孙忍厚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水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春雨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云峰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云涛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