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 〕1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以来,为了确保质量乳品安全,按照上级安排,我市先后多次开展了乳品专项整治和问题乳粉清缴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认真扎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形成对乳品安全的高压态势,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也存在部分领导对问题乳品危害认识不够,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的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此,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乳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监管责任,严把生产经营许可关,强化检验检测和监测评估,完善乳品追溯制度,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乳品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促进乳品产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