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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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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5-18 09:25:50  来源: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60
核心提示: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力口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发布单位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08-03-2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力口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力口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强化,重点治理,长短结合,着力长远的工作思路,把握形势,掌握主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坚持一手强化质量监管,一手强化宣传培训工作,监督与指导并重,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服务体系、检测检验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增强全程监管能力,切实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突出抓好源头治理、标准化生产、追溯跟踪、依法惩处、舆论宣传,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目标是以查处投入品违规使用为重点环节,以粮食、蔬菜、水果为重点领域,集中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和化学物质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服务,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用
 
  药和农资生产、经营行为。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以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为重点,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农民科学用药,科学施肥,建立农业生产档案,增强法律意识。使用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和其他化学物质。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经营意识。
 
  (二)开展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一是突出抓好粮食、蔬菜、水果生产过程中用药检查,重点查处23种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和18种限制使用的农药,查处农业生产中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高毒、剧毒农药的行为。二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按照法律法规和各级农业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以整治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的原则,狠抓农资产品市场监管、市场规范和科学使用等重点环节,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完善农资打假工作长效机制。以禁限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加大农药市场例行检查、监督抽查和违法处罚力度,依法严厉寸丁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五种禁用农药行为。
 
  (四)开展认证产品专项检查。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以下简称“三品’’)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力口强产地监测和对进入市场销售认证产品资质的确认,强化对获证“三品”的检查和监管工作,保证“三品”产品质量,维护“三品”的品牌形象。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区、乡、村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督体系。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区级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农林局下属农业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及处罚工作,植保站负责农产品的抽样检测。乡镇农科站在农林局与乡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乡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行政村要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督信息员,负责本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宣传培训、信息报告等工作。二是建立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市植保站在尧丰市场内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我区与其资源共享。尧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现已配置一套农药残留速测仪,对入市的现有蔬菜进行检测。各乡镇的农产品规模生产基地、企业及协会,也要购置农药残留检测仪器,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区、乡、村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各类种植业协会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技术培训,搞好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使农民群众逐步掌握并自觉应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
 
  (六)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根据国家标准加紧制订、修订农产品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各乡镇要采取措施,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基地和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的建设,要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同时,要继续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管理,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大追查追溯工作力度,严禁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等流通环节。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1、加强领导,上下联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立即行动。要上下联动,重心下移,加强一线监管力量,保证监管人员和经费到位,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合作,迅速形成合力开展整治工作。
 
  2、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农产品质量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它不仅是农业部门的事情,也是全社会人人都应关心支持的大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生产基地、企业、农贸批发市场加强监管,层层建立责任制,把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真正形成“各级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3、强化抽查,依法查处。加大对种植业主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的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力口监测频率。对查出问题的生产者、经营者及产品要依法予以处理。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做到事实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对有失职、渎职和违法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4、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和科学消费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快速上报,掌握主动权。
 
  5、建立机制,务求实效。各级及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研究落实六项制度即: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披露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长抓不懈,务求取得实效,争取在近几年内把我区建成农产品安全标准化示范区,使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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