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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点整治暨全国第三次专项整治现场会迎检实施方案(深宝府〔2007〕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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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5-10 10:36:13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22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以优异成绩迎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第三次现场会议及国务院督查组检查,根据省、市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深宝府〔2007〕101号
发布日期 2007-11-0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单位:   《宝安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点整治暨全国第三次专项整治现场会迎检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以优异成绩迎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第三次现场会议及国务院督查组检查,根据省、市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全国第三次专项整治现场会迎检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街道为主、区各主管部门配合,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深入整治工作第一线,坚决打赢这场特殊战役,为宝安争光,为深圳添彩。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落实专项整治责任,保证各项工作迅速、高效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宝安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及全国第三次专项整治现场会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文龙(区长)
 
  副组长:姚世华(常务副区长)
 
  刘惠玲(副区长)
 
  王立新(副区长)
 
  李慧民(副区长)
 
  龙耀庭(副区长)
 
  孙  波(副区长)
 
  成  员:王  敬(区监察局)
 
  郑镜雄(区质监分局)
 
  刘兆京(宝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王长生(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张启光(区农林渔业局)
 
  陈欣奋(区工商分局)
 
  陈金喜(区卫生局)
 
  戴彩福(区城管局)
 
  贝济标(区贸工局)
 
  何家鸿(区发改局)
 
  刘继昌(区科技局)
 
  陈琼生(区财政局)
 
  林伟明(区地税局)
 
  董少华(南头海关)
 
  郭子平(区委区府办)
 
  华振强(区公安分局)
 
  邓少玲(区委宣传部)
 
  张少标(区质监分局)
 
  董全治(宝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欧瑞志(新安街道办事处)
 
  郑新强(西乡街道办事处)
 
  周格机(福永街道办事处)
 
  刘少雄(沙井街道办事处)
 
  吴汉明(松岗街道办事处)
 
  陆福强(石岩街道办事处)
 
  刘家宝(观澜街道办事处)
 
  李  勇(大浪街道办事处)
 
  黄启键(龙华街道办事处)
 
  谢炳文(民治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各位副组长对全区各街道实行包点,其中,姚世华常务副区长负责包点大浪、龙华街道,刘惠玲副区长负责包点民治街道,王立新副区长负责包点西乡、福永街道,李慧民副区长负责包点新安街道,龙耀庭副区长负责包点松岗、沙井街道,孙波副区长负责包点石岩、观澜街道。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分局,办公室主任由郑镜雄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少标、董全治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由区质监分局局长郑镜雄牵头,各街道和区农林渔业局、卫生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贸工局、城管局、宝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邓少玲负责,宝安日报、宝安电视台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安全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华振强负责。
 
  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本辖区、本部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及全国第三次专项整治现场会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检查,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9月份至12月份,为期四个月。全国第三次现场会后至2008年1月份,省、市、区还将组织专项整治验收。
 
  三、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围绕“20项量化指标”和“12个100%”要求推进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概括而言,主要是“三大重点”、“八大专项整治”和“20项量化指标”(见附件1),其中“20项量化指标”中包含了“12个100%”的目标要求。在目前时间紧、任务重、头绪多的情况下,整治工作必须突出重点,针对主要矛盾,攻坚克难。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实现12个100%,在落实这一整治目标过程中,发现问题不仅要及时整改,还要追根溯源,把整治行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按照省政府规范要求做好迎检准备。省政府于日前已印发《广东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规范要求》(见附件2),对8大专项整治的19个方面分别制定了统一的整治工作规范,既是衡量各项整治工作是否达到目标要求的标准,又是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的指引。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规范要求,各司其职,查漏补缺,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达到要求。
 
  (三)针对薄弱环节抓好改进工作。全区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表现在:宣传发动还不够到位;无证无照问题仍然存在;部分整治量化指标还存在差距。对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宣传发动方面,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声势浩大的宣传动员行动,迅速印制专项整治宣传资料,连同省里的宣传手册,确保发放到每个居委会和社区,发放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发放到每个迎检工作涉及的领导和个人;各社区要悬挂宣传标语、海报等,城管部门给予支持配合。无证无照管理方面,各街道、工商和城管等执法部门要大力加强“六小”场所清理整顿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督查,靠前指挥
 
  区领导小组组成督查组,由区领导带队,对各部门、各街道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了解实情、靠前指挥。
 
  各部门、各街道的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的指挥和督查。检查线路沿线各相关街道要切实做好相关整治和宣传工作,确保检查点周边的整治工作到位。
 
  (二)落实经费,保障到位
 
  1.区财政为此次专项行动提供充分的经费保障,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拨款150万元作为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向每个街道拨款10万元共计100万元作为对各街道专项整治行动的支持。各街道要结合辖区实际,拨出专款作为工作经费,切实做好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2.六个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要抽调1名业务骨干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区质监分局。(责任单位:六个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3.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工作来抓,做好人力、物力的协调配置,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保障装备,对专项整治的各项指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个人,并及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全面排查,重点“清无”
 
  无证无照的问题是本次整治活动中的薄弱环节,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各街道、工商和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六小”场所清理整顿力度。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其他薄弱环节,各监管部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街道、区城管局、公安分局要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整治到位。对于无证无照的经营单位,一律依法予以查封。对于抗拒执法或擅自撕毁封条的经营单位,公安机关应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违法经营单位形成威慑力。(责任单位:各街道、区城管局、公安分局,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全面动员,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围绕以下几方面有效开展宣传工作。
 
  1.大范围悬挂横幅。各街道结合辖区特点,在主要交通要道、高速路口、工业区、社区等地悬挂与此次行动有关的横幅,每个街道的数量要求在100条以上,横幅内容可参照附件3。(责任单位:各街道,协助单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城管局)
 
  2.印发宣传小册子。内容包括此次行动的意义、内容、目标和要求,以及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知识,同时,将“三大重点”、“八个专项整治任务”、“12个100%目标”、“20项量化指标”等以附表形式加印在内。(责任单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3.在各社区、工业区展开宣传。充分利用各社区、工业区已有的宣传栏,以宣传画等形式向广大老百姓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并确保所有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企业。(责任单位:各街道,协助单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4.在食品生产企业张贴食品生产规范。在食品生产企业的显著位置或宣传栏张贴食品生产规范,具体内容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责任单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5.在《宝安日报》、宝安电视台开辟专项行动专栏。通过专栏及时报道行动的进展情况,全面展示行动所取得的成效,要求每周至少2次专题报道,每次至少安排2版;在宝安电视台开设专门栏目,以专访形式定期报道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的具体情况,以及各成员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宝安日报社、宝安电视台)
 
  6.拓宽举报通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拓宽相关的举报通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等,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及时落实相应的奖励措施,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加入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督行列中。(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各部门、各街道、各社区的主要负责人都必须对专项整治的“三大重点、八个专项整治任务、12个100%目标、20个量化指标”说得出、道得明,对本部门、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了如指掌,未达到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完成整治任务;已完成整治目标的,要组织力量进行“回头查”,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各部门、各街道、各社区要组织相关的会议或培训,特别是各街道要召开迎检动员大会,让有关人员清楚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有关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场特殊战役,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国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的检查。
 
  (二)强化责任,严厉问责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街道整治工作不到位的,由街道办向区政府作检讨;社区整治工作不到位的,由社区向街道办作检讨;相关部门整治工作不到位的,由该部门向区政府作检讨。如果问题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责任人还必须按规定向全区人民公开道歉。
 
  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而影响迎检工作的,要严厉处分;哪条路线、哪个环节、哪个方面的生产经营单位被检查出问题,要对所在街道和有关监管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全力以赴,查漏补缺
 
  鉴于本次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普查,查漏补缺,积极主动组织力量,认真排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监管工作要实现全覆盖,特别是要做好检查路线及周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查工作。
 
  (四)及时报送,推进工作
 
  自即日起,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日报制度,每日一报。各部门、各街道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报送,于每天下午5时前将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11月16日、11月26日前,对照12个100%、20个量化指标分别作工作总结,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区领导掌握全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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