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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秋菜产销衔接及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长府办发〔2005〕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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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20 13:57:09  来源:长春市政府  浏览次数:828
核心提示:秋菜供应是涉及到我市居民今冬明春吃菜和菜农收入的大事。今年秋菜种植面积增大,内在质量好,市场需求稳中有降。为做好今年秋菜供应工作,特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发布单位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长府办发〔2005〕56号
发布日期 2005-09-2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商务局、长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秋菜产销衔接及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秋菜供应是涉及到我市居民今冬明春吃菜和菜农收入的大事。今年秋菜种植面积增大,内在质量好,市场需求稳中有降。为做好今年秋菜供应工作,特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市场供应、确保消费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出发点,以强化蔬菜产销衔接机制和有机配合为保证,坚持分区负责,严格市场准入,在限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秋菜供应任务,达到农民、市民双满意。

  二、搞好秋菜估产和质量检测

  为保证秋菜供应,根据历年经验,秋菜估产和质量检测应在2005年9月25日前完成,预测出商品量,明确无公害蔬菜合格区域。

  三、搞好秋菜登市

  (一)时间

  登市时间应根据秋菜长势和气象条件等综合因素确定,集中登市时间为15天。

  (二)方式

  1、推行无公害菜登市。依据检测结果,统一制发《无公害秋菜市场准入证》,菜农凭《无公害秋菜市场准入证》入市销售。

  2、实行净菜登市。入市前白菜应去掉老帮烂叶,大葱应去掉枯叶、泥土,其它品种也需修摘干净。入市时菜农应自带清扫工具,售后把场地清扫干净并把垃圾带出城。

  3、允许在居民区内和背街小巷设点销售。

  (三)蔬菜价格

  蔬菜价格市场调节,农民自主定价,优质优价。

  (四)运销管理

  秋菜集中供应期内,允许各种车辆凭菜及《无公害秋菜市场准入证》进城。

  1、伊通河以西、京哈铁路以南、芙蓉路以南、青年路南段(芙蓉路至西安大路段)以东、普阳街以东、景阳街东段(普阳广场至立交桥段)以北,南湖大路以北区域严禁畜力车进入。

  2、人民大街(自由大路至站前广场)、解放大路、康平街、新发路、西安大路(西安桥至人民广场)、重庆路、北安路、同志街严禁卖菜车辆行驶(横穿可以)。

  3、严禁各种卖菜车辆在上午7时至8时30分,下午4时30分至6时两个高峰期间在交通繁华路段行驶。

  4、严禁各种卖菜车辆在交通繁华路段、路口和广场停车卖菜,在其它路段,街巷售菜严禁阻碍交通。

  5、菜农售菜严禁损坏花草树木,绿地和方砖步道。

  6、运菜车辆免收过桥(路)费。

  7、非运菜畜力车仍按原规定管理。

  以上运销管理规定,违者按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处罚。

  四、秋菜供应组织分工

  (一)实行分区负责制。各区应突出抓好两项工作:一是组织好本辖区秋菜供应工作,对远郊重点村、种菜大户、运力有困难的农户重点搞好服务,确保在秋菜集中供应时间内把菜全部售出。二是严把准入关。应严格执行准入时间、路线和持《无公害秋菜市场准入证》登市等统一规定。对无《无公害秋菜市场准入证》入市的、畜力车进入禁行区域的应进行劝阻,对拒不听劝阻的应严管严罚,确保秋菜供应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职能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市商务局负责掌握市场动态,发布需求信息,指导秋菜流向,如市场出现较大波动,适时搞好调控;市农委负责秋菜估产和质量检测,负责《无公害秋菜市场准入证》的制发,负责秋菜登市时间的确定和按时完成秋菜登市的组织工作;市工商局负责管理好市场,严格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市发改委负责搞好价格监测;市建委负责维护城市卫生;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天气趋势;市公安局负责搞好社会治安,搞好交通疏导,维护城市正常生活、交通秩序;市交通局负责为卖菜车辆提供方便,免收过桥(路)费;市财政局负责保证秋菜供应工作经费;各新闻单位负责对秋菜供应的方针、政策、运行动态等搞好宣传。

 地区: 吉林 
 标签: 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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