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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长府办发〔2005〕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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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20 01:59:29  来源:长春市政府  浏览次数:1229
核心提示: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八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长府办发〔2005〕44号
发布日期 2005-07-1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二日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八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综合抓好我市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体系与运行机制的建设,加快形成长春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坚持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重的原则;坚持褒奖守信与惩戒失信并举的原则;坚持信用建设与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坚持低成本、高效率的原则;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时间为两年,通过两年的工作,逐步建立起我市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开展信用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失信联防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营造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创造食品安全信用文化。

  ——建立制度规范。通过初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集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

  ——建立运行系统。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如公开、快捷的食品安全信用查询系统,科学、公正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系统,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逐步满足社会对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的需求。

  ——建立运行机制。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对食品市场中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警示和奖惩作用。

  (二)主要任务

  1.强化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活动,形成人人讲信用,人人重信用,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开展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倡导文明经商,开展行之有效的企业自律;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支持他们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注意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作用,通过举办理论研讨、知识培训、法制讲座、技术咨询等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信用体系建设中好的典型、诚信企业和名牌产品。把信用教育和信用实践,信用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

  2.突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重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品种来开展,并着重向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食品加工环节延伸。继续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中的综合监管力度。

  3.建立信用制度规范。通过信用管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信用征集制度和信用奖惩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规范种植、养殖、加工、经营行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证人民群众饮用食品安全放心。

  (1)制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框架进行总体设计,并对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的具体建设方案协调。政府其它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行业协会对其会员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行行业指导和服务。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抓好企业内部信用体系建设。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行社会监督。

  (2)制定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包括能如实全面综合的反映食品安全信用企业的各类信息、内容、标准和要求等。

  (3)制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主要包括:各部门、各行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的机构、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等级、评价方法及评价效率等。

  (4)制定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包括有关行业和县(市)、区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披露机构、披露原则、披露方式以及披露要求等。

  (5)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奖惩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各自监管领域,根据信用等级状况,对食品生产实行分类监管。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差异对企业的奖惩功能,建立长效保护、激励和惩戒机制。同时开展消费者评价、建议、投诉活动等。

  4.初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服务系统。

  (1)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法制系统。在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及政府管理职能的同时,制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办法,逐步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到法制化建设体系中,做到依法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2)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三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工作程序。

  (3)探索和培育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服务系统。明确社会中介机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等。

  (4)建立基地监管系统。对农产品从品种、栽培、土壤、施肥、田间管理、采收、加工、运输、贮藏、上市销售到餐桌的全过程进行监管,逐步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

  (5)建立市场准入系统。对上市的食品是否合格实施检测,凡不符合标准的原料不准进入市场,不合格产品坚决清出市场。加大对外地进入我市的粮油产品的检验检测力度,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6)建立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系统。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重合同、讲信用、依法生产经营活动。并继续开展信用超市、信用市场、信用名牌、信用饭店、信用企业活动,定期发布信息,鼓励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

  三、实施步骤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本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务求实效的原则,扎实推进。全市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从2005年8月起到2007年8月止,为期两年,确定榆树市、九台市、农安县、双阳区为长春市第二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2005年8月—2005年11月)。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地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召开全县(市)、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动员大会,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食品安全舆论氛围;开展教育和培训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精神,围绕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12月—2006年12月)。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围绕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摸清全市食品安全和信用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分析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确定一批条件好的企业为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建立信息的征集、评价、披露及管理等制度;适时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调度会、经验交流会及研讨会。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6月)。对试点单位工作进行验收和评价,重点总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建立起来的运行机制是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长效机制是否科学。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全市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相关责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长春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及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承担起工作任务。

  (二)加强法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涉及方方面面,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推进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加大科技投入,提供经费保障。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市各级财政要支持试点工作,给予适当经费保障。重点是保障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等手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保证信息资源共享。同时,积极支持和鼓励食品安全信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服务的发展,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科技水平。

  (四)加强企业信用,强化信用基础。食品生产企业应进一步提高对信用价值的认识,结合HACCP、GMP和ISO9000等认证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及信用风险管理制度,重视培养信用管理人才,加强行业自律,把维护企业形象和提升企业自身价值有机结合起来,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五)认真抓好试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刚刚起步,长春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本着积极稳妥,分类指导,注重实效,逐步推广的原则,积极主动的指导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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