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舟政发(2007)52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舟政发(2007)5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16 11:04:40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637
核心提示:为保障我市渔农民饮水安全,改善广大渔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做好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舟山市人民政府
舟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舟政发(2007)52号
发布日期 2007-08-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我市渔农民饮水安全,改善广大渔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做好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我市渔农村居民饮用水困难、保障渔农村饮水安全为核心,因地制宜,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水质处理与水源保护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加快实施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全面提高渔农村饮水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分工

  (一)工作目标:三年内解决全市19.76万渔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问题。按照“前两年完成、第三年扫尾”的总体要求,2007年解决11.11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2008年解决7.1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2009年解决1.55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二)任务分工:根据我市渔农村饮水现状,结合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目标,在本岛及邻近岛屿城乡供水一体化范围内解决8.65万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由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定海区、普陀区部分外岛和岱山县、嵊泗县的11.11万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通过建设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工程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由市水利围垦局协助县(区)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件大事来抓,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市政府成立了市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市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工作制度和责任,加强对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切实把这项利民惠民的工程办好办实。

  (二)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各县(区)要围绕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建立“水量保证、水质达标、用水便利、水价合理”的渔农村饮水安全体系。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使饮水安全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水利发展规划相协调;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既要满足当前需要,也要满足长远发展的需要;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水资源状况、地形地貌、居民分布、用水需求、社会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因素,正确选择饮水工程类型、规模和标准,使规划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研究制订实施方案过程中,要多渠道征求意见,选择适宜的工程建设方案。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尽力而为、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同时,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有序推进,整合资源,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建成一处工程,受益一方群众。

  (三)政府扶持,加大投入。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渔农村公益性事业。要发挥各级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渔农民群众筹资投劳的积极性,共同负担建设资金。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渔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具体按核定的饮水不安全人口数量,以120元/人的标准补助。各县(区)也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予以配套,同时要积极做好省级补助(国债)资金的争取工作。

  (四)强化管理,确保质量。加强在建工程的建设管理,执行水利部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即“规划建卡、社会公示、资金报财、集中采购、工程监理和落实管理责任”。科学设计工程建设方案,工程设计方案必须由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编制,在科学确定饮用水源的前提下,按照“技术可靠、造价合理、操作简便”的要求,采用适宜的技术方案。严格按照省、市发改部门和水利部门批准的计划进行施工,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加强资金管理,设立专帐,按工程建设进度实行报财制,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加强已建成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安全和供水安全。合理确定水价,按照“计量供水、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供水水价,让渔农民喝得上、喝得起、喝得长干净卫生的饮用水。城乡一体化供水范围内的水价,三年后实行同网同价。引导渔农民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各阶段吸收渔农民用水户代表参与,切实赋予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工程建设和管理更趋规范化、透明化。各县(区)要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保护水源。完善农村饮水安全检测体系,以规模较大的乡镇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检测点,对小型和分散供水工程定期进行水质检测,保障饮水安全。

  (五)创新机制,持续发展。积极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把保障饮水安全与发展供水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培育中小型供水企业,建立新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饮水安全事业的持续发展。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积极争取省补资金和国债资金,广辟筹资渠道,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饮水安全工程,采取股份制、民办公助理等方式鼓励群众投资投劳,整合各方面资源,集中各方面力量,使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推进科技创新,注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强对节水技术、节水器具的研究和推广,提高饮水安全工作的科技水平。水利、水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使饮水安全工程在技术上安全可靠、在经济上合理可行、在体制上运转协调。

  二○○七年八月十五日

 地区: 浙江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36)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50) 其他法规 (510)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5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