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0〕74号),为更好的满足城市居民的早餐消费需求,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十项民生工程,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全市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生、满足民需、扩大消费、促进和谐为宗旨,以实现城市居民“卫生安全、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的早餐消费为目的,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承办”为模式,以培育龙头企业、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统一配送、发展连锁经营为重点,全面推进放心早餐工程建设。
二、建设目标
放心早餐工程坚持工厂化集中生产、密闭式统一配送的原则,采用固定门店、快餐亭与早餐车相结合的方式,用1-2年时间,建成1-2家标准化生产和统一配送一体化的主食配送中心;经过三年努力,在市区发展早餐经营网点150个,新增就业岗位300个。
三、企业选定
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的基本标准:一是企业依法设立,证照齐全,企业信用好;二是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生产加工品种20个以上,有3辆以上专用配送车;三是加工配送中心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要求,实施HACCP食品安全体系管理,经营网点和早餐车达到餐饮业许可条件,配送车辆符合集体用餐卫生要求;四是生产经营方式符合商务部《早餐经营规范》要求,统一品牌、统一形象、统一产品、统一服务、统一配送、统一管理。
符合承办标准的企业提出申请,由市商务局、财政局等部门按照商务部《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的要求,优中选优、审核确定符合条件、达到标准的企业承办放心早餐工程。
支持外地企业及外来资金参与承办我市放心早餐工程。
四、网点设置
按照既不影响道路交通和市容市貌,又便民利民的原则,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精心确定、规范设置放心早餐经营店(亭、车)。
(一)引导现有餐饮企业、机关院校食堂,动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便民店、连锁店等,与放心早餐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合作,建成放心早餐固定门店。
(二)在封闭居民小区,探索建设容量较大、服务功能较齐全的固定早餐快餐亭。
(三)在学校、医院、车站、写字楼等人流集中区域和街道,根据社区居住密度和居民需求,规范发展、合理配置定点早餐车,方便群众就近消费。
五、扶持政策
放心早餐工程是微利性、公益性事业,各有关部门要在政策、资金上予以必要的支持。
(一)制定以奖代补政策。对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放心早餐龙头企业、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和标准化网点建设以及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由市财政给予奖励,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助,补助资金列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二)经批准,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可在社区、学校、医院、车站、街道等人员密集场所,就近定时定点设置一定数量的早餐车。经营时间为每天5∶00-8∶00。
(三)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08〕29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豫发〔2008〕21号)等有关规定享受就业优惠政策。招用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四)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早餐供应企业经营网点设置申请,要简化手续,集中验收,统一发证。承办企业可以统一向有关行政许可部门申办相关手续。有关行政许可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尽快给予办理。
(五)减免相关费用。对放心早餐工程定点企业流动餐车的占道费、卫生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费用,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征收的外,其余一律免收。其员工的体检、定期检测实行半价收费。
(六)实行总部统一纳税。对达标的早餐连锁企业,要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实行总部统一纳税。
(七)对承办企业的放心早餐配送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发放货车通行证,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为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放心早餐工程的顺利实施, 成立济源市放心早餐工程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薛玉森任组长,副市长郭茹、胡汉阳,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王伟任副组长,市创建办、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粮食局、城市管理局、供销社、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五个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局长冯正道兼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副局长苗先起、商务局副局长卢向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放心早餐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研究制定放心早餐工程促进政策和措施,确保放心早餐工程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放心早餐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为放心早餐工程建设提供便利。
商务部门负责全市放心早餐工程的组织实施,编制市区早餐经营网点布局规划,指导督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落实商务部《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
宣传部门负责营造放心早餐工程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价格,确保放心早餐价格合理稳定。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放心早餐工程的资金扶持政策。
城市管理部门、创建办负责放心早餐工程早餐车、早餐亭经营位置有关手续的办理,搞好主食生产加工中心和经营网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加强早餐市场的城市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网点和非法“马路餐桌”,努力营造安全卫生、竞争有序的早餐市场。
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放心早餐配送车辆通行证。
工商部门负责为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办理相关证照。
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机构改革前,按照政府明确的职能对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企业食品原辅料和产成品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帮助企业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培训和办理健康证等相关手续,对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及员工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参与企业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设计审查。
质量技术监管部门负责对放心早餐工程原料供应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落实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应享受的各项政策,并帮助承办企业搞好用工培训。
税务部门负责落实放心早餐工程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住建部门负责做好新建居民区早餐经营网点规划审批,统一纳入城市建设和商业网点规划。要把放心早餐网点建设作为完善城市功能、加强社区商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城市建设和商业网点规划,优化早餐网点布局,方便市民生活,整体推进,认真实施。
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放心早餐市场的培育,规范现有早餐市场,多渠道发展早餐网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参与放心早餐经营。制定所辖社区早餐供应网点发展规划,配合放心早餐承办企业合理设置早餐店、早餐亭、早餐车。
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商务部《早餐经营规范》和《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等进行建设和经营,为居民提供“便捷、安全、营养、健康”的早餐;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并配合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做好放心早餐工程管理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早餐市场经营秩序整顿工作,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和“马路餐桌”。商务部门要会同市工商、城市管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切实加强对放心早餐承办企业生产加工和经营网点的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活动。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承办企业资格,真正把放心早餐工程办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放心早餐工程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实施放心早餐工程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吸纳就业、净化城市环境的重要意义,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引导群众健康科学用餐,为放心早餐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