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豫政办 〔2010〕7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豫政办 〔2010〕7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18 16:25:33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1294
核心提示:为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的早餐消费需求,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民生工程,经省政府同意,现对全省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豫政办 〔2010〕74号
发布日期 2010-06-2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的早餐消费需求,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民生工程,经省政府同意,现对全省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和消费观念、生活方式的转变,人们对健康饮食和早餐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便捷、卫生、营养、健康”的早餐消费正逐步成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推进放心早餐工程,不仅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城市整体形象的改善,而且对扩大消费、发展经济、吸纳就业、稳定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出发,重视放心早餐工程建设,采取得力措施,把放心早餐工程办成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企业得利益的民生工程。2010年在郑州、洛阳、新乡、安阳、漯河、南阳、商丘7个省辖市全面实施放心早餐工程,在其余11个省辖市开展试点工作,力争再建设10家主食加工配送中心。
 
  从2010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重点建设50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重点培育20家早餐工程龙头企业,各类早餐连锁经营服务网点达到1.5万个,具备日供放心早餐500万份的能力,新增就业岗位5万个左右。
 
  二、加强政策扶持,完善保障措施
 
  放心早餐工程是微利性、公益性事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扶持。(一)加大对放心早餐工程建设资金扶持力度。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对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的扶持办法,对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放心早餐龙头企业、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和标准化网点建设以及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可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省商务厅要会同省财政厅按照商务部等部门制定的试点企业标准,尽快研究制订《全省放心早餐工程试点企业标准》。(二)统一纳入城市建设和商业网点规划。要把放心早餐网点建设作为完善城市功能、加强社区商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城市建设和商业网点规划,整体推进,认真实施。对纳入城市和商业网点规划的早餐网点,要与城市居民区同时设计、同时竣工;对老城区现有存量营业用房难以满足早餐经营需要的,要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规划建设早餐经营用房,优化早餐网点布局,方便市民生活。(三)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住房城乡建设、市政、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对早餐供应企业经营网点设置申请,要简化手续,集中验收,统一发证。龙头企业可以统一向有关行政许可部门申办相关手续。有关行政许可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尽快给予办理。(四)招用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08〕29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豫发〔2008〕21号)等有关规定享受就业优惠政策。招用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五)减免相关费用。对放心早餐工程定点企业流动餐车的占道费、卫生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费用,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征收的外,其余一律免收。(六)实行总部统一纳税。对达标的早餐连锁企业,要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实行总部统一纳税。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一)加强领导。为保证放心早餐工程顺利实施,促进放心早餐工程规范发展,各省辖市政府要建立放心早餐工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统一负责放心早餐工程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
 
  (二)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原则,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通力合作,确保放心早餐工程取得实效。
 
  各省辖市政府对推进放心早餐工程建设及管理承担主要责任。要研究制订推进放心早餐工程的发展规划,提出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出台相关政策,落实扶持资金,积极培育、规范发展放心早餐市场。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商务部门负责放心早餐工程的组织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放心早餐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财政部门负责筹措放心早餐工程的扶持资金,并会同商务部门研究制订使用办法;宣传部门负责营造放心早餐工程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价格;工商部门负责为承办企业优先办理有关证件和手续;卫生部门负责放心早餐工程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新建居民区早餐网点用房的规划与配套;城管部门负责放心早餐车的布点和定时定点经营的检查、管理,负责早餐网点的环境管理和违章查处工作;质监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工程食品生产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履行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所供早餐食品的质量安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有关就业扶持政策,组织对承办企业招用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对放心早餐工程连锁企业的配送车辆确定通行时段,划定通行路线,核发通行证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放心早餐加工、配送、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监管,依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省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城市总体规划,结合社区建设、服务业发展、市容环境整治等工作,对放心早餐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规范实施,科学管理。要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推动放心早餐工程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倡导健康文明的早餐消费方式。要深入开展早餐市场经营秩序整顿,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网点和非法“马路餐桌”,努力营造安全卫生、竞争有序的早餐市场环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地区: 河南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09)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1)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3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