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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2011年餐饮服务监管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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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28 20:45:33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537
核心提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餐饮、保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创新工作模式,加强重点环节(即: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对象)的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净化餐饮服务市场,保证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建立市、县、区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制定本工作重点。
发布单位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0-12-1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市、县、区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现将“2011年餐饮服务监管工作重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遵照执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餐饮、保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创新工作模式,加强重点环节(即: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对象)的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净化餐饮服务市场,保证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建立市、县、区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制定本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工作,使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得到显著增强,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餐饮服务消费市场得到全面净化,人民群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心明显增强。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监管、依法监管、为民监管原则;遵循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疏堵结合的原则;贯彻整合资源、通力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原则。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餐饮服务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1、工作任务:遵循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疏堵结合、综合治理、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准确摸清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底数,全面掌握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同时要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分析汇总,找准问题原因,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共同破解无证难题。

  2、工作时限:1-12月份

  (二)开展餐饮服务重点人群专项整治工作

  1、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全覆盖检查一次,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格检查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规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承包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督促指导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控食物中毒的发生,为青少年(儿童)创造一个安全、放心、健康的就餐环境,维护大庆社会和谐稳定。

  2、工作时限:3--10月份

  (三)开展餐饮服务重点对象专项整治工作

  1、工作任务: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的监督检查,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与建设主管部门、旅游景区负责单位加强沟通,了解情况,做到提前介入,全程指导,保证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的食品安全。同时要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来源不明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辅料的行为,确保不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保证民工和旅游群体餐饮安全和生命健康,维护大庆城市和餐饮监管系统形象。

  2、工作时限:5-10月份

  (四)开展餐饮服务重点时段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元旦、春节”、“中秋、十一”等重大节日的专项整治工作。

  (1)工作任务:要把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和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实。同时要加强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工作时限:各节前半个月

  2、加强中考、高考及考后“升学宴”等敏感时段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工作任务: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分析和把握“两考”期间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的特点、难点、重点,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学校周边和大型接待“升学宴”餐饮服务企业的整治,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工作时限:7-8月份

  (五)开展餐饮服务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工作

  1、工作任务:加强对粮、油、禽、肉、蛋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对亚硝酸盐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加工场所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一次性餐具(盒)和集中消毒餐具的日常监管;加强对烤鸭油、地沟油等问题油品的检查。

  2、工作时限:1-12月份

  (六)开展抽样检验、风险监测工作

  1、工作任务:选取餐饮服务环节大宗消费食品开展例行抽样检验、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工作。针对高风险品种,如:沙拉、凉拌菜、生食水产品、熟肉制品、一次性餐具和集中消毒餐具进行重点抽样检测,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品种,如:粮、油、肉、蛋、禽、豆制品必检,对油炸食品、酱腌菜、菌类、酱类等进行抽检。同时做好抽样检验、风险监测的信息发布工作,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达到既具有警示效果,又能够引导优质消费的目的。

  2、工作时限:结合市场情况确定

  (七)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1、工作任务: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企业食堂的培训、考核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餐饮服务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规范操作意识。

  2、工作时限:7、11月份

  (八)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1、工作任务:市局统一组织,五区四县同时举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形成全市联动,整体推进的强大声势。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餐饮服务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示消费者关爱生命、关注安全饮食,增强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饮食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2、工作时限:6月第1周

  (九)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示工作

  1、工作任务:结合各类型餐饮服务单位的特点,深入辖区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与其类别相对应的公示样式。将餐饮服务许可、监督员、举报途径等信息及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信息、基本制度进行公示,通过公示栏的形式张贴在餐饮服务单位室内醒目位置,让消费者安全消费、明白消费,清楚所消费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和诚信信息。

  2、工作时限:8月份

  (十)开展餐饮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1、工作任务:结合市委、市政府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工作,积极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区、示范街、示范学校、示范店,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和辐射作用,示范标准市局将统一下发。城区每个区要创建1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2个示范学校(托幼机构),每个县至少创建1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1个示范学校(托幼机构),各县、区至少创建2个示范企业(机关)食堂。

  2、工作时限:1-10月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要领导挂帅,精心筹备,周密部署,做好“人、财、物”的准备工作,争取必要的经费支持。并根据市局“工作重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2011年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计划。制定各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措施、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逐级落实监管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餐饮服务监管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社会参与、典型示范、责任追究等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信息统计报送、季例会和年考核”工作制度,着力形成激励与约束、自律与它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三)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要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要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等餐饮服务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增强群众餐饮消费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宣传报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餐饮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对工作进展动态情况要及时进行通报并做好信息收集和汇总工作,做好各项工作的总结汇报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典型材料、典型人员、典型成果、典型案件的信息通报工作。所报信息要经过县、区局长或主管副局长阅批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局。

  联 系 人:李德库

  联系电话:0459-6040366

  电子邮箱:dqshipin@163.com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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